第448章 重量級大人物的會面

 在對方出示的證據中。

 有真實的版權註冊手續。

 有韓洲廣電署下發的審批版號。

 有正規的播放許可。

 甚至還有所謂證明原創的紙質綜藝策劃稿件。

 很明顯。

 參與這次抄襲事件的,除了李民載和李民碩兩兄弟,至少韓洲版權署、韓洲廣電署內部、秀爾電視臺,都有利益相關的某個人或者甚至是某個團體。

 這檔綜藝也確實是一塊大肥肉。

 它不同於電視劇或者電影,班底固定、製作週期長、回報不可預期。

 綜藝節目每期都可以請不同的嘉賓,來增加不同的熱度,同時製作週期可以壓縮到很短。

 甚至像對方這種原封不動抄襲的,連流程規劃和後期創意都省了,速度快的話三天就能製作完一期。

 一期就能帶來幾千萬的純利潤。

 比印鈔機印錢的速度都快。

 確實能夠讓一些唯利是圖的人眼紅。

 但是,把算盤打到林彥的頭上,他們明顯選錯了對手!

 其實就算林彥不動用老林頭這張牌,直接把事情鬧到洲際聯邦司法總署去,他也有辦法搞對方。

 畢竟韓洲有八大財閥。

 這些財閥之間也並不是鐵板一塊兒。

 總有和山松集團不對付的。

 他只要付出一點成本,找到合適的人合作,最後一定能讓李民載和李民碩兩兄弟拿了他的全都給吐出來。

 之所以找人合作,而不是像孟洲那樣直接開分公司單幹。

 是因為韓洲的市場壟斷和資本排外要更加嚴重,比梁洲有過之而無不及。

 至少在梁洲,獨立藝人的工作室只要不是太搶風頭,就算沒有大資本撐腰也能活下去。

 但是在韓洲,只要你有利可圖,就一定會被財閥盯上。

 最後的路只能有兩個選擇,要麼投靠財閥、成為別人龐大資本帝國的一顆小螺絲釘。

 要麼被這座龐大的機器碾成肉泥。

 林彥既不想成為螺絲釘,更不想成為肉泥。

 所以對於合作伙伴的選擇,他必須慎而重之。

 畢竟財閥沒一個是省油的燈。

 林彥打算仔細規劃、從長計議。

 因此在拜託祁薇繼續跟進後續的訴訟同時,林彥也讓她幫自己整理一份韓洲各種財閥家族的詳細資料。

 “只整理旗下有和娛樂圈相關產業的就行,沒有涉足娛樂圈的不用考慮。”

 林彥交代道。

 畢竟自己最大的手牌就是娛樂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