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重量級大人物的會面
在對方出示的證據中。
有真實的版權註冊手續。
有韓洲廣電署下發的審批版號。
有正規的播放許可。
甚至還有所謂證明原創的紙質綜藝策劃稿件。
很明顯。
參與這次抄襲事件的,除了李民載和李民碩兩兄弟,至少韓洲版權署、韓洲廣電署內部、秀爾電視臺,都有利益相關的某個人或者甚至是某個團體。
這檔綜藝也確實是一塊大肥肉。
它不同於電視劇或者電影,班底固定、製作週期長、回報不可預期。
綜藝節目每期都可以請不同的嘉賓,來增加不同的熱度,同時製作週期可以壓縮到很短。
甚至像對方這種原封不動抄襲的,連流程規劃和後期創意都省了,速度快的話三天就能製作完一期。
一期就能帶來幾千萬的純利潤。
比印鈔機印錢的速度都快。
確實能夠讓一些唯利是圖的人眼紅。
但是,把算盤打到林彥的頭上,他們明顯選錯了對手!
其實就算林彥不動用老林頭這張牌,直接把事情鬧到洲際聯邦司法總署去,他也有辦法搞對方。
畢竟韓洲有八大財閥。
這些財閥之間也並不是鐵板一塊兒。
總有和山松集團不對付的。
他只要付出一點成本,找到合適的人合作,最後一定能讓李民載和李民碩兩兄弟拿了他的全都給吐出來。
之所以找人合作,而不是像孟洲那樣直接開分公司單幹。
是因為韓洲的市場壟斷和資本排外要更加嚴重,比梁洲有過之而無不及。
至少在梁洲,獨立藝人的工作室只要不是太搶風頭,就算沒有大資本撐腰也能活下去。
但是在韓洲,只要你有利可圖,就一定會被財閥盯上。
最後的路只能有兩個選擇,要麼投靠財閥、成為別人龐大資本帝國的一顆小螺絲釘。
要麼被這座龐大的機器碾成肉泥。
林彥既不想成為螺絲釘,更不想成為肉泥。
所以對於合作伙伴的選擇,他必須慎而重之。
畢竟財閥沒一個是省油的燈。
林彥打算仔細規劃、從長計議。
因此在拜託祁薇繼續跟進後續的訴訟同時,林彥也讓她幫自己整理一份韓洲各種財閥家族的詳細資料。
“只整理旗下有和娛樂圈相關產業的就行,沒有涉足娛樂圈的不用考慮。”
林彥交代道。
畢竟自己最大的手牌就是娛樂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