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紅纏 作品

第98章 筆上伏筆

 這並非是留下痕跡,而是擦拭痕跡,規則沒有提到「有意擦拭痕跡不被允許」,所以這樣做應該行得通。

 為此,林朔還在腦中做了一個簡單的思想實驗:

 根據規則,故意留在公共區域的痕跡將會在2s後消失。

 假設我往地上2m外扔了一個橘子,隨後用一根足夠長的夾子在2s內將橘子撿了起來,會發生什麼?

 留下痕跡,隨後又主動擦抹掉了痕跡。如果擦抹痕跡的行為不被允許,那麼系統豈不是又會原地變出一個橘子來?

 這顯然不可能,否則豈不是可以用這種方式複製出無數把刀具?

 同樣的道理,擦拭指紋後,指紋自然也不會自動恢復回原來的模樣。

 在此基礎上,林朔與大家約定好了暗語:將玻璃筆下方的痕跡點視作個位點,上方的痕跡點視作為十位點;將有指紋的狀態視為1,無指紋的狀態視為0。

 由此,就可以得到四個簡易的編碼:00,01,10,11。

 第一個玩家出門後,面對的初始狀態毋庸置疑必是00。但在他使用了玻璃筆後,00就變成了11。

 如此一來,當後面的黃隊玩家看到玻璃筆的狀態是11後,就可以確定此刻外界現在沒有自己人在(根據規則,前三位出門的玩家必然分別來自於紅黃藍三隊)。

 而如果有玩家打算潛伏,就會將筆上的痕跡全部抹去。

 這樣,當後來人發現筆上什麼指紋都沒有,就知道現在有自家人潛伏在暗處,他便不會輕舉妄動,而且因為知道暗處有自己人在保護,所以也不需要過於緊張。

 在使用完玻璃筆後,他便會將上面屬於自己的指紋擦拭乾淨,恢復00狀態。

 當然,為了確保這一點可以正常生效,要求第一位被選中外出行動的黃隊玩家不能亂來,得正常行動、正常題字。

 第三種情況:01。出現這種情況,就代表死了人,並且死的是紅方玩家。

 第四種情況:10。出現這種情況,也代表死了人,只是死的是藍方玩家。

 表面來看,貌似只能囊括這四種情況?畢竟只有四個數字組合嘛!

 非也。

 因為,放在凹槽中的玻璃筆本身還有兩種狀態:筆尖朝左,以及筆尖朝右。

 也就是說,使用完畢準備將筆放回凹槽時,可以根據個人意志改變筆尖的朝向。

 改變朝向這種事自然不算是在公共區域留下本不存在的痕跡,所以也不會被規則強制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