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又十三 作品

第73章 罪人裴文敬上

 “這個位置還是有些遠了,只大致能看出那琴的樣式,和高祖所遺留的畫像中的一致,但具體如何,恐怕只能等買下它再看看了,”裴明言這會兒倒還能冷靜分析,但是這份冷靜卻不能維持多久。 

 當年,第十六代家主將尾缺託付給後人後,憾然離世,而那後人帶著尾缺在戰亂中流離十餘年後,才被殘存的裴氏族人給找了回去。 

 後來,裴氏又因一些內部的紛爭,導致族人又一次四散,尾缺便是在這個期間下落不明的。 

 當時,尾缺是交付在他們這一脈的手中,卻不料當年出了意外,高祖在舉家搬遷途中遇到了山匪,他帶著尾缺逃命卻一時不察失了憶。 

 等曾祖帶著人找到他時,人卻已經如風中殘燭,壽不久矣。 

 而高祖獨留的一絲清明,也在看見找尋他而來的曾祖後,悲愴的留下“找琴”二字便去世了。 

 後來,曾祖在高祖的貼身衣物裡,找到了一本手札,上面寫了他是什麼時候恢復了記憶,又是什麼時候把尾缺弄丟了,那上面的每一個字都寫出來了他對祖宗族人的愧疚。 

 恢復記憶後,他不敢回家,因為他把琴弄丟了,他也不敢離開這裡,因為他是在這裡把琴弄丟了。 

 翻到最後,是高祖自知命不久矣後的一封絕筆信。 

 裴氏族人親啟: 

 平盛十年,吾裴文攜吾脈親近搬至藺城,孰料半途偶遇山匪,惡人要錢財猶不能足,以至強搶吾族尾缺以充數,此誠情況危急,吾遂攜琴而走,此中詳細便不再多訴。 

 只不料吾一時失察,乃至忽忘所有,待自記憶恢復如初時,手中尾缺已不知所蹤,吾方知做了錯事,昔日族人信任吾,方將尾缺交付於吾手中,以盼來日重聚之時,能再見尾缺之風采。 

 孰知吾一時失足,讓這傳世之物自吾手中遺失,每每思至此,方寢食難安、夜不能寐,此乃吾之大罪也。 

 自尾缺遺失後,吾渾渾噩噩又遍尋不得,自知無顏面對族人,立誓若不能尋回此琴,便永不回族。 

 可眼下吾自感天命將近,恐生前不能尋得尾缺,故留下此信,以告知能找尋而來的吾輩族人,務必、務必將尾缺找回,方能慰吾在天之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