綵勝 作品

第四十一章 鉅額賠償

 “操!”

 馬翰華吐出一個字,把土槍塞進身後的老貓懷裡,臉色陰沉的走進了房間,看見茶几上的啤酒和熟食,再度罵道:“我他媽的為你流著血,你卻在這好吃好喝,差距挺他媽懸殊啊!”

 李繼峰拍了拍衣服上的鞋印,坐在了馬翰華對面的沙發上:“酒是給你準備的,不知道你受了傷。”

 馬翰華將受傷的手拍在了茶几上:“廢話少說,這事你想怎麼解決?”

 李繼峰反問道:“趙豐年呢?”

 馬翰華眼睛一瞪:“我他媽問你,我的事怎麼解決?”

 李繼峰針鋒相對:“我在問你,趙豐年呢?”

 “不知道!後來那邊響了警笛,我走了!”

 馬翰華有些急眼的看著李繼峰:“我為了你,差點把命丟掉,難道在你眼裡,我的命還不如一個趙豐年嗎?”

 李繼峰拿起了煙盒:“想怎麼樣,你說。”

 馬翰華不假思索的開口道:“我斷了兩根手指,我兄弟斷了三根!每根十萬,總共五十萬!”

 2007年,沈城的社會平均月工資為1980元,而大家都知道,平均工資是有很大水分的。

 如今距離2001年下崗潮過去,只有短短几年,在失業率居高不下的背景下,許多在工廠從事沒有技術含量,但卻需要付出重體力勞動的工人,月薪還不到一千五。

 按照法院的判賠標準,即便是最嚴重的一級傷殘,在這個年頭也只能拿到五六萬塊錢。

 而馬翰華的五根手指,卻開價五十萬!

 這絕對是在訛人。

 換作平時,李繼峰這個守財奴,在面對這種勒索的時候,絕對不可能選擇妥協。

 但今天他卻一反常態,咬著牙答應了下來:“別人的手指頭,或許不值這個價,但華哥你在社會上是有威望的,這筆賠償很合理,我給了!不過有個條件,拿了這錢,事情你還得給我繼續辦!”

 馬翰華沒想到李繼峰甚至沒有討價還價,臉色緩和了不少:“你放心,姓陸那小子對我開了一槍,這事絕對不會輕易翻篇,哪怕不用你說,我也不會放過他!”

 李繼峰搖頭:“我說的不是陸濤,而是趙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