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當一回老六


                 邏輯清晰,理由充分!

  劉封一通埋怨,說的縣令驚慌失措,趕緊下拜道歉!

  劉封嘆了一口氣,擺擺手:“如今事已至此,怨你也沒用!!”

  縣令能說啥,只能跟著嘆氣。

  劉封站起身,負手踱步接著說道:

  “昔日劉備三顧茅廬而求得臥龍!我父督戰赤壁,不能親請鳳雛,便用我前來,以示真心!此為秘密出行,否則被東吳知道,我必被截殺在東吳!汝須守口如瓶!”

  “下官明白,下官明白!”

  劉封想了想,憂心忡忡的說道:“然禮資已被盜,請龐統之事,卻須得儘快,若被那東吳搶先便功虧一簣了!所以,所以我才要你須要在兩日之內,幫我奪回寶物!”

  “啊?這太……”

  縣令總算明白了事情的因果緣由。

  分析一下,覺得有理有據,邏輯十分清晰。

  當是曹丕公子無疑!

  “公子,要不,我備些金銀,先充做禮資?”

  劉封搖搖頭:“哼,光有金銀好做什麼?龐士元乃世外高人,尋常之物他會看得上眼?”

  “公子說的是!”縣令想了想,咬咬牙:“這樣,我有一個三足趙鼎!乃高價從曹公處購得,可抵禮資。”

  “哦?拿給我看!”

  “哦!”縣令趕忙退下,不一會,捧來一個造型古樸的戰國三足鼎來了!

  精緻華麗,上刻祥瑞鳥獸圖案。

  一看就不是尋常之物。

  放到中小型的現代博物館,能做鎮館之寶的那種。

  哪來的?

  如果這縣令所言不虛,那應該是曹操差摸金校尉盜墓所得。

  賣給各地富豪顯貴作為起兵之資。

  被這縣令淘到一個!

  看來他想用這個鼎,抵掉自己轄區匪患的責任。

  那麼劉封同學要就坡下驢,直接拿著趙鼎過江嗎?

  沒有!

  他一臉嫌棄的搖搖頭:“此乃墓中之物,怎是從我父處購得,汝勿要胡說!再說了,龐士元乃高潔之士,豈可以此為禮資?荒唐!”

  縣令有些尷尬!

  但又覺得在情在理。

  你看,公子一眼看出這是墓中之物,卻不承認是曹操的東西。

  當然不能承認啊!

  承認了不就相當於承認曹操是盜墓賊了?

  “公子,還有還有!”

  不一會,他又拿出個銅鏡!

  “相傳此鏡乃漢高祖嬪妃戚氏所用,亦被我高價購得,特獻於公子做禮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