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野露珠 作品

第三十六章 遠走他鄉離開杏樹坡3

 縣城裡。

 他直接去縣勞務輸出培訓單位,辦理手續,並簽了勞務輸出合同。

 說是需要培訓,其實就是一個過場。單位收了錢,隨便敷衍幾句話,就把單位地址,聯繫人,電話給了。沒交錢之前,培訓單位肯定不會給你的,因為這是他們的生存之本。

 所謂的信息費,他聽得似懂非懂的。以前只知道靠體力賺錢,商店裡賣貨賺錢,飯店裡食客們就餐吃飯,賺錢,理所當然!

 不去想這些,今天來城裡的一個目的算是達到了,心裡還算踏實。

 隨後直接來到了縣人事局辦公室,急急忙忙簽完字,中年婦女給了一張紙條,所謂的憑證,只不過是縣人事局的信箋。

 上面是中年婦女寫:任天行同志自願放棄分配,自主擇業。現政府補貼一千五百元人民幣整。落款時間,簽字蓋章。

 其實從一開始就是一個陰謀詭計。

 算了,從古至今,民不和官鬥,鬥也白搭。

 草草了事走人。

 出了政府機關大樓,他深呼一口氣,彷彿胸中的悶氣少了許多。

 毫無瓜葛,從此分道揚鑣,與政府機關單位無緣,也就是自己作賤自己,把鐵飯碗丟了。

 想到這裡,心口處隱隱作痛。

 今天他似乎辦事很順心,每到一處總是很快結束,好像政府機關吃國家飯碗的挺利索的,只要收錢,或者對他們有利可圖,辦起事來都比她媽她爸還親。

 想起前幾次去辦事,總是懶洋洋的,愛理不理的,斜著眼睛,戴著有色眼鏡看人下菜,王八見秤砣,鐵了心不給你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