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兒夢蟲 作品

第651章 故意報復

 在此後的十餘年裡,大明始終以為懷良就是“樓國國主”,為此太祖朱元境障還拒絕了樓國北朝足利氏,從洪武六年開始連續六年進獻的誠意十定的朝貢,因為在大明看來,足利氏不過是區區一個軍閥,決決大國豈能與亂臣賊子建交。

 然而終洪武一朝,大明都始終以懷良親主為談判對手,要求樓國制約襲擾無度的樓蔻,不過懷良親主所代表的南朝期在樓國南北內戰中始終處弱勢,鉅額的費開支和控制地域的物產,令他在根本無力處理樓蔻的問題,因此倭寇對大明帝國的滋擾始終沒有中斷。

 之後的太祖朱元璋已經對樓國國內的政局有了一定的認識,這位自學成才的“馬上天子”甚至填了一首樂府詩《倭扇行》,以表達對這個流氓政權的部視。

 詩中,太祖朱元不僅指責樓國政府“國主無道民為賊,擾害生靈神鬼”,更嘲笑懷良親主“君臣足語蛙鳴,肆志跳梁於天憲”。

 不過,太祖朱元璋並沒有興趣去改造日本,因此雖然他感嘆“今知一揮掌握中,異日奴必此變”,但最終還是接受了懷良國書中”自古講和為上,罷戰為強,免生靈之塗炭,拯黎庶之艱辛”的建議,將倭國劃歸大明帝國“十五不徵之國”之列。

 洪武未年,朱元璋下令編幕《皇明祖訓》,宣佈將朝鮮、樓國、大琉球、小琉球、安南、真臘、暹羅、占城、蘇答臘、西洋、瓜哇、亨、白花、三佛齊、渤泥這15個海外國家列為“不徵之國”,告後世子孫不得恣意征討。

 表面上看,“十五不徵之國承認了上述國家的主權獨立,標誌看明帝國“和平外交"政策的確立,且此後給各國的詔諭中,明朝也一再表明其共享太平之福”的立場。

 但如果仔細分析,卻會發現”十五不徵之國並菲簡單地"一視同仁”。

 其實十五不徵之國“中有一些國家長期是中國曆代封建主朝的潘屬,如真臘、暹羅、占城等國在隋唐時期便與中國建立起了朝貢體系,馬來半島、印尼地區及菲律賓的南中國海沿岸的國家,從宋、元時期就與中國交往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