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白 作品

第496章 逼王(為盟主無辜的小胖子加更)

    “絕了!”

    “人物魅力這一點簡直點滿了,我之前就在想為什麼楚狂要把波洛設計成一個矮個子小老頭且留著兩撇精緻的怪異鬍子的形象,那副形象對於讀者來說,接受起來需要一個過程,但這一次楚狂終於改變了寫法,雖然福爾摩斯的性格仍然和普通人不同,甚至和波洛一樣的古怪,但至少他的外表是符合審美且很容易討大家喜歡的!”

    裝?

    很裝。

    但推理小說的偵探,就是要有這種裝的感覺才有意思,要是有偵探一板一眼的進行著自己的推理而沒有獨特的展現方式,那大家乾脆把案宗以及過程拿來看一遍就好了。

    逼王?

    福爾摩斯確實很有逼王的潛質,一句“那並不難猜”足以對所有讀者的智商戰場華麗的暴擊,但如果配合劇情以及他的推理來看,這句話不但不會讓讀者覺得智商方面有被冒犯到,反而會覺得非常爽!

    是的。

    就小說給讀者帶來的體驗來說,福爾摩斯是有一種暗爽的,要不然柯南何必在說出真相的時候亮一下玻璃眼睛,然後放一段戰歌似的背景音樂呢?

    大家就愛這個。

    所以關鍵還是怎麼裝,如果是所有人都滿臉茫然的問一加一等於幾,然後主角牛逼帶閃電的淡淡說一句:“一加一等於二,這很難麼?”

    兄弟們!

    打死他!

    那是最低級的逼王,高級的逼王就得是福爾摩斯這種,用一種讓讀者佩服到五體投地的方式來秀出自己的智商,這時候不管他多裝,大家也只會覺得震撼又牛逼。

    這時。

    有人嘀咕道:“福爾摩斯說藍星在這方面只有波洛可以與他相提並論的時候我還覺得不太舒服,但看完之後我忽然覺得沒毛病,這兩人確實都是大偵探級別的!”

    什麼偵探顧問。

    福爾摩斯雖然給自己安排了這個名頭,且也確實會接受各方面的諮詢,但真正值得寫出來的案件還是要讓福爾摩斯以偵探身份出馬解決的,所以書名叫《大偵探福爾摩斯》。

    值得一提的是……

    因為福爾摩斯的形象經過地球無數影視劇的加工,所以個性已經愈發鮮明,甚至已經不完全是小說裡描繪的那個福爾摩斯形象,而絕大多數地球人對福爾摩斯的瞭解其實都是通過影視劇而非小說原著,所以林淵所塑造的福爾摩斯形象是偏向於影視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