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做飯

 但面對理所當然端著碗夾肉的老四,姜允初沒直接慣著,一筷子打掉了她將將夾起的排骨。 

 “我是怎麼說的?咱們家以後的規矩是什麼來? 

 不養吃白飯的! 

 今天這頓飯,是你三哥和小弟一起做的,你做什麼了,就坐下吃! 

 等著吃現成的,嗯?” 

 無視老四不知道氣的還是羞的發紅的臉,怡然自得的夾了塊紅燒肉塞嘴裡,嗯~,軟軟糯糯,唇齒留香。 

 “那你呢,娘,你還不是什麼都沒幹?” 

 “我指揮來呀!要不然你三哥做出來的飯能這麼香。”姜允初大言不慚,死不要臉的說道。 

 你看,小閨女的眼都快氣的冒火了。 

 “憑什麼?” 

 “哼,就憑肉是我買的,你們吃的飯也是我的。” 

 說著,又往碗裡扒拉了兩塊肋排,她就喜歡吃只有一根骨頭的肋排。 

 要是再不吃,就要被那兩個只顧埋頭乾飯的貨搶完了。 

 不過,旁邊有一個人坐在一邊死死的盯著你吃飯也是影響胃口,於是道“不想吃,你就回你自己屋裡去;想吃,你就吃飯完後把鍋碗洗了,桌子收拾好。” 

 最後,還是沒有敵過肉香味,老老實實坐了下來。 

 還別說,另外兩個傢伙還算有點良心,沒有都搶完,給他妹妹/姐姐留了些。 

 吃飽喝足,習慣性的往後仰,差點愰到腰。 

 才發現家裡別說沙發,連個能躺的椅子都沒有,只有小板凳。 

 飯後躺一躺,這項活動只好擱置。 

 隨後,也記起自己被打斷後,忘記想的事情。 

 結婚事件大事,怎麼能不通知她那兩個還沒見過的怨種大兒子二女兒呢! 

 如果說原主在時,這仨小的還能時常見個面,那倆大的,能十天半月的沒消息。 

 尤其是老大自從結婚後,兩個月都不一定回家一趟。 

 老二也不遑多讓,自己有工作,不缺花銷,是不會回家的。對著老三叮囑了一番,讓他不要忘記明天給他哥姐打電話,讓他們回家一趟。 

 本還打算明天去市裡的,看樣子是去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