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夢筆耕 作品

第5章 晚間日常

 “怎麼這樣……”

 埃裡克還想繼續問下去,畢竟加稅跟徵兵不同,後者他可以不問,前者可是跟他息息相關的。

 不過康納德明顯是不耐煩了:“你就別問東問西的了,我累了,以後有機會再說。”

 既然如此,埃裡克就簡單伺候完康納德洗漱,等他睡著後,便熄滅火燭,從後門出去了。

 其實他也沒必要這樣,通常晚上核對完賬本後,康納德就不管埃裡克了,默認後者可以自由活動,只要宵禁前回來就行。

 只不過這次埃裡克要做的事情實在特殊,康納德還是不知道的為好,能少很多麻煩。

 埃裡克走出後門,從牆上取下一個火把,這麼做一方面是因為火把可以照亮道路,畢竟在中世紀,即使是拉泰城裡也有很多黑暗的角落。

 另一方面則是因為中世紀的普遍規定:夜晚走路必須要帶上照明用具,否則就是違法,這一規定主要是為了防賊,畢竟小偷出門偷東西是不可能帶上火把的。

 拉泰城裡的道路系統跟大部分同體量的商業城市都差不多:有一條貫穿全城的大路,還有數不清的小路。

 一般來說,在拉泰城裡走路,大部分人都會選擇從中間的大路走。

 大眾的選擇自然是有一番道理的:首先,從大路走路要好走一些,像是拉泰的中間大路就進行過幾次硬化,平常也有專人打掃清潔,走在上面要乾淨、省事的多。

 其次,大路人多也意味著更安全,特別是在天黑之後,即使是在城裡面也最好小心為妙;

 最後則是因為很多重要的店鋪都是沿著大路兩邊建造的,大多數小商小販也喜歡在大路邊擺攤,甚至連乞丐要飯也偏愛大路。

 因此,從大路走,買東西、找人都更方便。

 但埃裡克就是那個少數派,如果沒事的話,他更喜歡沿著貼著城牆邊的小路走。

 說起來也有些奇怪,畢竟在中世紀,那個生產力不發達的年代,人們要是想活下去,就要學會抱團取暖,也就意味著要習慣於那些人情世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