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夢筆耕 作品

第72章 莫名其妙的罪名

 埃裡克和阿歷克斯開始流汗了:“是這麼回事。”

 夜鶯冷笑一聲:“這不是標準的逃兵行為嗎?你們還有什麼可狡辯的?”

 埃裡克眼望向地面,開始慌忙在腦海裡構思對策。

 畢竟這個逃兵的罪名要是坐實了,康納德和布萊恩都未必能保的下來他倆。

 夜鶯剛才說的也都是真事,自己肯定不能從這些事情上辯解,必須要找到更好的點。

 而且我總覺得他這話說的不對,可到底是哪不對啊?

 猛然間,埃裡克靈光一閃:我明白了,是默認的假設條件不對。

 說一千道一萬,我跟阿歷克斯只是來臨時幫他忙的,根本不能算是正式的士兵,那又何來逃兵一說啊?

 好在埃裡克反應夠快,這要是換了別人,還真不一定能找到這麼好的反駁點。

 “隊長大人,我承認我們倆之前有做得不對的地方,但那些都是私人方面的。不能說這些是逃兵行為,因為我們只是應邀來幫你忙的,不是正式的士兵。”

 這下換成夜鶯吃驚了,一時間他竟然不知道該怎麼回,過了片刻後,他才開口說道:“你們之前沒有佩戴象徵拉泰士兵的制式短劍嗎?這怎麼能說不是正式士兵啊?”

 “佩戴軍隊短劍不能等於成為正式士兵。拉泰法律規定:在正式成為士兵之前,必須要在本地教堂向領主大人宣誓效忠。那請問,我跟阿歷克斯向瀚納仕大人效忠了嗎?”

 聽到這話,阿歷克斯、柯林斯和夜鶯這三人都非常吃驚。

 他們沒想到埃裡克作為一個學徒,居然還能引經據典,引用拉泰的法律來為自己辯護,這個水平真是堪比拉泰神父了。

 說實話,這都是因為埃裡克常年跟布萊恩做委託,耳濡目染也聽了不少法律條文方面的東西,再加上他自己聰慧過人,還能認字,這下才能在現在用上法律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