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一更 作品

第311章 坑爹的房東

房東反悔,理由無非只有一種,那就是有人截胡。雖說買賣講究你情我願,只要沒定合同,在最後關頭反悔,法律也追究不了,最多隻能從道德上面譴責。

不過。

這事又不好說。

因為守法,只是最低標準。一個人遵紀守法,依舊可以讓別人嫌狗厭,不一定是個好東西。如果說一個人道德高尚,那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好人。

所以,顧遠還是要跟去看一看。

週六這天,和對方約了在一家名叫避風塘的茶樓見了面。

房東叫做吳海晨,是個五十來歲,大腹便便的男人。據說以前是肥西人,九十年代跟著老師傅修電器,後來這行沒落,他又跟著人幹工程,開發商沒錢給,所以把這間門店抵給了他。

除此之外,他也零零散散買了好幾間門店,算是趕上了好時候。

只是吳海晨不甘心,後來幾次創業,最終都以失敗告終,兜兜轉轉,只剩下這一家。價格也不便宜,租給別人賣服裝,一百二十平的面積,每個月租金高達兩萬三,而且他還要漲價!

這可是09年!

十好幾萬,就能夠在六洲市一處不錯的地段買間百平商品房的年代。

“吳叔。”

葉文君輕輕叩了門,這才走進去。

沒想到包廂裡有客人,是個滿身富貴相的女人,穿金戴銀,手上戴著一排翡翠戒指,手上還夾著一根細細的女士香菸,她也抬頭打量著進來的葉文君和顧遠。

吳海晨笑了笑,然後直接對那個女人道:“佘豔嬌,這就是另外一個租戶!”

“這麼巧?”

葉文君一愣,沒想到在這裡碰到另外一家了。

不過,顧遠卻是暗暗搖頭,對方八成是故意,把兩家湊在一起,讓他們知難而退。

“原來就是你?”

名叫佘豔嬌的女人率先出聲,她打量了一眼葉文君和顧遠,“不好意思啊小姑娘,姐姐真的需要這間門店,不如你就抬抬手,把店面讓給我!”

說得好聽叫做讓,事實上就是搶。

顧遠明白這個道理,葉文君也明白,而且這事和佘豔嬌吵鬧沒用,關鍵點在吳海晨身上:

“吳叔叔,我們之前都談好了。”

“哎呀,我也是沒辦法,佘老闆價給的更高,我也有一家老小要供著,當然是誰的價格高我就給誰啊!你要是真想拿這家門店,不如你們兩個商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