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一個月的冷靜期

 “二位,你們的證件沒啥問題,離婚協議也沒問題,但是……”

 工作人員依舊是懶洋洋、冷冰冰的態度。

 韓初寧一把推開擋在身上的陸平

,著急詢問道:

 “但是什麼?”

 “今天辦不了離婚證,要等一個月後才行。”

 “為什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工作人員直接翻開民法典,指著協議離婚的內容認真解釋道。

 “所以,你們今天只能算登記申請,並非真正意義上的離婚。”

 “呃……”

 望著法律文書,韓初寧不知是悲是喜。

 離吧,不捨!

 不離吧,又有很多擔憂。

 擔憂這個月怎麼過?

 擔憂陸平會不會繼續吸毒,繼續賭博,繼續打罵他們母女?

 她不想在陸平的魔爪下生活,只想早點解脫。

 可她有不捨。

 陸平以前不是這樣的,自從有了孩子他才突然改變得性格暴躁,才染上了吸毒、賭博。

 也許給彼此一個月的冷靜期反而能更好地認識自己。

 “那就先登記吧,我們一個月後再來。”

 眼見韓初寧同意,陸平和工作人員的嘴角上閃過一抹不易察覺的微笑。

 陸平更是心中狂喜,有這一個月的緩衝期,我就不信搞不定你。

 工作人員登記完各種信息,還不忘提醒道:

 “二位,冷靜期只有一個月的時間,一個月後你們若是不來辦離婚證信息將會自動撤銷,一旦錯過,你們若是還想離婚的話,就得繼續延期一個月。”

 “謝謝,我知道了。”

 韓初寧不知道工作人員說的是真是假,反正拿出手機默默地在備忘錄上記錄好下次來民政局的時間。

 陸平一邊收拾證件,一邊給工作人員偷偷豎起大拇指,其意溢於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