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時清 作品

第九十六章 雙方對質

升堂之後,盧明遠這個監察御史做到了主位之上。蕭均衡和程子仁則分別在左右兩側的上首位置坐下旁聽。

盧明遠居高臨下,拍案問道:“你便是劉府之人,姓甚名誰?徐家灣一眾百姓狀告你們以借錢糧助他們度過洪災為名,行高利放貸、侵佔百姓房屋田產之實。對此,你有什麼要辯解的嗎?”

“回大人的話,在下劉曉田,出身彭城劉氏旁支,在族中排第十二,如今在劉氏嫡二房做管事,主要是跟在二房的大老爺身邊做事,您喚我劉十二便是。”

劉十二不慌不忙地說了自己的出身背景後,轉頭看向徐老漢幾人,輕蔑道:“這些人所言純粹是胡編亂造,我們彭城劉氏乃世家大族,絕不會做這種醜事!”

說著,他從懷中取出一沓已頗為陳舊的紙張,取出其中一張給眾人展示道:“諸位請看,這便是當年徐家灣的村民與我劉氏籤的契約。上面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徐家灣村民所借劉氏錢糧需在洪災過後一年內還清,若無力償還,可以田地房產衝抵。

諸位大人,我劉氏不僅在洪災最嚴重,這些百姓最艱難的時候提供大量寶貴的糧食全活他們的性命,還給了他們一年的時間休養生息,允許他們不付任何利息,借多少便還多少。

試問,當年在彭城地界,有哪家大族做出了此等善舉?只可惜,徐家灣的這些百姓太過貪婪,他們始終不願意償還所借的錢糧。

甚至倒打一耙,到處汙衊我劉氏,還屢屢到縣衙聚眾鬧事。我劉氏顧惜名聲,不願背上欺壓普通百姓的罪名,始終保持克制。

所行之事都遵循大齊律法和方縣縣衙的判定,從未做出什麼強買強賣之事。若不然,真動用我劉氏的能量處理此事,徐家灣的這些人怎麼可能鬧了十幾年還不消停。

諸位大人,在下所言,句句屬實。請大人們明鑑!”

劉十二說完便把那些紙契係數遞上。

盧明遠拿到之後,仔細翻閱。發現這紙契上所寫的與劉十二所言大差不差。

但是在一些細節上,比如這個洪災過後一年該如何算起,若借錢之人無力償還該如何抵債,都寫得含糊其辭。

而且,裡面的遣詞造句都非常的晦澀難懂。盧明遠這麼一個自幼熟讀詩書之人都要費不少力去理解。讓大字都不認識幾個的徐老漢這樣的莊稼人來看,自然更是難上加難。

這很難不讓人懷疑,劉氏在立文書之處就故意將內容寫得佶屈聱牙,好為日後侵吞百姓的田產留下口子。

盧明遠猜測劉氏之所以繞這麼一大圈,最大的原因便是大齊太宗朝時,太宗皇帝為了遏制世家大族侵吞田地、畜養私奴的勢頭,強行頒佈了一條政令。

那就是若無特別的理由,不準世家大族大肆購買普通百姓的田產。

可世家大族大多都族人眾多,少則數千,多的十數萬族人都有。他們又喜歡舉族聚居,族人一代多過一代,只靠祖上積累下來的田產根本不夠分。

所以便有一些世家大族暗地裡使盡各種手段悄悄蠶食普通百姓的土地。而一旦土地被冠上世族的姓氏,按照當年大齊太祖與眾世族的約定,這些土地上的產出就全部歸世族所有,無需向朝廷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