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靈 作品

第16章 你們怎麼敢吃我買來的東西?

我是馬丁。

東坊司的一名小員工,我們為某位不知道姓名的大人物工作。

我們的任務,是生產絲綢。

沒錯,就是你想的那個絲綢,被皇帝掌控不允許私人生產的奢侈品。

但你瞧,我們不僅敢違抗他的命令生產,還將生產的位置放在他的眼皮下面。

這持續了至少數十年,時間尺度足以見證四位不同的皇帝,然而卻沒有一位發現我們所在做的褻瀆之事。

我加入東坊司只是一個例外,三年前的一天,我的夫人與女兒得了奇怪的疾病,為了治好她們我需要大量的錢財,但那時候的我不過是一個小小的城門士卒罷了。

我沒有足夠的錢,我借不到足夠的錢,即使我哭著將自己的全部家產抵押出去也是如此。

這就是皇城,在光鮮亮麗的外表下,隱藏著的是對所有人懷抱惡意的社會。

但就在我陷入絕望之時,那位先生找到了我,他以治好我的妻女為代價,要求我加入他那個生產絲綢的坊市。

列祖列宗在上,當時我真的驚呆了,那可是絲綢啊!

我這輩子甚至沒撫摸過這種奢侈的造物,現在卻有人告訴我說,讓我加入他們,而他們能生產絲綢?

我那還算靈光的大腦幾乎瞬間便察覺到了不對勁,畢竟我只是一個普通的城門卒子,什麼也不會,何必讓我去加入他們呢?

但……沒辦法,我愛她們。

哪怕我知道這背後一定有更深的陰謀,甚至可能我會成為替罪羊一般的人物,也無所謂。

只要能救回她們二人,我甘之如霖。

我同意了那位大人的要求,從零開始,學著如何生產絲綢,這沒什麼困難,即使是我這樣的初學者,在機器的幫助下也能做到一天生產出十五尺的精美絲綢。

如果將這玩意拿去賣的話,足夠換取萬錢,這是我一輩子都賺不到的財富。

但在這間作坊中,我只需要壓榨自己的氣血,然後一天時間就能製造出價值萬錢(可能更多)的絲綢來。

三年,我在這間作坊中持續工作了三年的時間,我已經記不得自己生產出多少絲綢了,因為我被困在了這裡,三年內一次家門也沒有回過。

當然,我的家……它現在已經不重要了。在一年後,我就向我的上級申請,能否將我那已經被治癒好的妻女帶到其他地方,離開皇城。

我清楚我的上級肯定明白,我只是想要讓風險無法波及到她們,但只要她們在那位大人的手中,就不怕我拒絕他們,不是嗎?

於是,我的妻女安全了……大概。

我也在兩年後的現在,被皇城司那群黃皮狗抓捕歸案。

不出意外的,我成為了這間作坊書面上的領頭人,儘管我甚至都不知道這裡有多大。

我抗住了皇城司的審訊,因為那些審訊我的黃皮狗中,甚至有超過半數人是那位大人的手下……在他們的幫助下我成功欺騙了皇城司,讓他們相信這間小作坊完全屬於我。

我因私自生產絲綢,被判處關押天牢50年,在那個黃皮狗的頭頭帶領下,我進入了天牢中。

並在短短三個小時後,就破牢而出。

根據那位大人手下的說法,我需要拖延住這座天牢典獄長的時間,即使用生命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