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雨叔 作品

第174章 勞動部門介入,時間很快就解決了?

 往事發樓棟走去。 

 那邊已經圍著十幾看熱鬧的老頭老太太。 

 還有幾個年輕人。 

 吉蛻一一撥開他們。 

 鑽了進去。 

 大家議論紛紛。 

 結合屋子裡工作人員的說話。 

 吉蛻大概明白這是一起強制執行的事情。 

 這個屋主。 

 好像不願意騰房。 

 “哎,我要報警!” 

 房裡有一個穿著黃色衣服的女人。 

 拿起手機。 

 放在耳邊說道。 

 “現在有一群不明身份的人,進到我的屋子裡,他們要開鎖。” 

 “你們趕緊來人就完啦……” 

 吉蛻從大家的口中大概知道了其中一些內情。 

 原來是一對男女感情糾葛。 

 2014年張某把這個女的李某告上法院。 

 要求其搬走。 

 法院經過審理後。 

 判決李某30天內騰退房屋,交付張某使用。 

 當時申請執行人想挽回。 

 所以就沒有采取申請強制執行。 

 直到這10年後,申請人自知各種措施無效。 

 才要求恢復強制執行。 

 由於派出所就在附近。 

 大家等了一會兒。 

 就來了兩個戴著帽子的警察。 

 “誰報的警啊?” 

 一個警察問道。 

 女人站了出來。 

 “我報的警。” 

 警察看了看現場。 

 又跟法院那邊的工作人員溝通了下。 

 “這不很清楚什麼事嗎?” 

 女人:“不清楚什麼事!” 

 “這事有爭議,不清楚,您是警察嗎?” 

 警察:“對。” 

 女人湊了上去。 

 “警官號我記一下……” 

 警察:“我們是派出所的。” 

 女人:“一會我跟你們去派出所吧,做一下筆錄。” 

 警察哭笑不得。 

 說道:“不是你想做筆錄就做筆錄了……” 

 女人:“你要是不給我做記錄的話,我就往市局打電話。” 

 警察:“你可以。” 

 法院執行人員走了過去。 

 指了指黃衣服女人。 

 “十分鐘之內,我們將進行強制執行……” 

 女人:“我的東西,十分鐘肯定收不完。” 

 執行人員:“貴重東西,只收您的貴重東西。” 

 “公證處的人在這,每個東西都會登記造冊啊!” 

 說完。 

 執行人員讓黃衣服女人去收拾東西。 

 派出所民警看到沒有什麼事。 

 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