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茗 作品

第12章 切忌

 那位小姐不顧父親的意願把人強搶回家,父親寧死不屈揮刀自殺,留下母親一個弱女子和年幼的他們兄妹二人,妹妹伏玉那時候才剛出生月餘。 

 父親死後,那小姐因愛生恨,仗著是地主家的獨女無人敢惹,明裡暗裡讓人欺負他們母子三人,迫使母親不得不帶著他們兄妹背井離鄉。 

 母親的身子骨原本就弱,沒日沒夜地幫人做些小工養活他們兄妹。 

 再加上因為父親之死鬱鬱寡歡,母親最終在五年前的中元節病倒,自此以後,養家的重任落在他身上。 

 那時,他年僅十一歲,還是個孩子,很多地方都不讓孩子做工,他已經記不清自己這幾年來所吃過的苦。 

 之所以會誤入歧途不過是為了救治母親而已。 

 藺歡想到自己以後需要的人會只多不少,瞧著伏隱一片孝心,難得地動了惻隱之心:“好,這可是你說的,我會想辦法醫治好你母親。” 

 “你既已決定日後跟在我身邊,我只有一個要求,此後只能忠心於我,你可能做到?” 

 伏隱聽到她說能夠治好母親,毫不猶豫地舉起右手發誓:“只要小姐能醫好母親,伏隱此生定為小姐赴湯蹈火萬死不辭,若違此誓天打雷劈。” 

 藺歡見他語氣誠摯,立即說出自己的要求:“我治病時不喜歡有人窺探,所以你應該知道怎麼做。” 

 她的系統裡中藥、西藥皆有,不是這個時空的包裝,自然不希望被人發現異常。 

 作為神醫或多或少都會有些特殊的要求伏隱表示理解:“好,等下我和妹妹在房門前等著,保證不會偷看的。” 

 他們作為外行,就算讓他們在一旁觀看,也未必能看得懂。 

 兩人折返回伏隱母親房間,伏隱邊走邊對藺歡介紹:“小姐,我母親名喚婉娘,小妹名喚伏玉。“ 

 他沒有說起父親的死,想來小姐也不想知道。 

 藺歡說出自己的名字:“我叫令歡,命令的令,人生得意須盡歡的歡,你以後喚我令小姐即可。” 

 伏隱連忙對她恭敬一禮:“小的拜見令小姐。” 

 兩人走進屋子後,伏隱把伏玉叫出房門,順手把房門關上。 

 婉娘氣息微弱,咳嗽起來十分費力,聲音沙啞,想要說話被藺歡出言制止:“你先別說話了,我先給你治療,讓你的身體可以輕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