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茗 作品

第17章 不送

 語畢,她右手一握,一掌將尤永的心脈震碎。 

 又一腳把尤永踹進荷花池中給錦鯉當飼料,然後才順著原主的記憶往如意閣走去。 

 丞相府書房裡。 

 藺紹和祈毓坐在椅子上,蔣淮守在祈毓身邊寸步不離,怕藺紹使出一些下三濫的手段來害王爺。 

 藺紹揮退僕從,開門見山地質問著祈毓:“王爺,下官自認為沒有任何對不起您的對方。” 

 “那兩名不懂事的丫鬟做出大逆不道的事情來,您悄悄處置了就是,何必鬧得人盡皆知,有損我們兩府之間的和氣呢?” 

 他這個人追求盡善盡美,這是頭一次被人們懷疑。 

 他們丞相府能送出那樣欺主的惡奴,可見教養不咋地。 

 祈毓被他的話氣得笑出聲來:“沒有任何對不起本王的地方?藺丞相敢摸著自己的良心說話嗎?” 

 “本王與藺如蘭從小指腹為婚,是眾所周知的事。” 

 “可本王沒有想到,丞相會給本王來一出偷樑換柱的好計謀,實在是讓本王心生佩服啊!” 

 他與藺如蘭見過幾面,只談得上認識,再無別的。 

 今日清楚地瞧見藺如蘭對自己毫不遮掩的嫌惡,他忽然感覺挺好的。 

 只是他成婚時被父皇和藺紹聯合起來當猴耍,讓他心裡很不是滋味。 

 所以,當得知藺歡被丞相府的丫鬟欺負時,他才更要狠狠地踩丞相府一腳,以此來發洩他心中那口惡氣。 

 藺紹對於祈毓指控的話拒不承認:“王爺啊,您誤會下官了!” 

 “皇上是賜下丞相府嫡女給您沖喜,並沒有指名道姓說是如蘭啊!” 

 “歡兒也是下官的嫡女,她們姐妹兩人感情極好。” 

 “如蘭平日裡最是疼愛她這個妹妹,加上歡兒又對王爺您痴心一片,說此生非您不嫁。“ 

 “如蘭自小心地善良,唯恐歡兒嫁不成您會想不開,她萬般無奈之下才忍痛成全歡兒的。” 

 “若是知道您會因此對下官誤會至深,下官當初應該把歡兒留在府中的,至少不會讓王爺您對相府心生不滿,下官心裡悔啊!” 

 替嫁一事,他是無論如何都不能承認的。 

 皇上又沒有親口說新娘子一定是藺如蘭,那他又何必白白犧牲女兒的幸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