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松寒 作品

第3章 有功之臣

 籃球場上的球員都知道,只要不接球,你可以隨意跑動,來去自如,如果接了球,什麼二次拍球、持球走步、踩線、多少秒違例等等,這些犯規就會紛至沓來,出力不討好的冤大頭就是你。 

 可對面站著的是個副區長,直接懟回去也不合適。顧謙想了想,彙報說: 

 “王區長,對這些老人,我們也不好強行帶離。一家不知一家難。上個季度,二馬路所的群眾滿意度,已在全市排名末三位,這個季度如果仍無改觀,我就得上臺做檢查了。” 

 你的什麼排名關我屁事!王新武一臉不悅,反問道: 

 “顧所長,傳喚一個人,就這麼難嗎?你考慮沒考慮政府對你們公安工作的滿意度?” 

 顧謙是個老江湖了,並不懼王新武的聲色俱厲,話鋒一轉,手往自己的隊伍那邊一指,說: 

 “王區長,我給你彙報個事兒,你聽聽,再做決斷也不遲。” 

 王新武懵怔了一下,問:“什麼事?” 

 “你看見站在花壇邊那位老同志了吧?” 

 離鉤機遠遠的花壇邊,馬又騰悠閒地抽著煙,與徒弟簡挺有一句沒一句地閒聊著,眼前的事兒彷彿與自己毫不搭界。 

 王新武不看則罷,一看火冒三丈,說: 

 “顧所長,你帶的一支什麼隊伍?他們來這兒是幹嘛的?那個老同志是來看熱鬧不嫌事大的?” 

 “唉,王區長,他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啊。”顧謙嘆了口氣,又指了指胸前的執法記錄儀,說,“其實啊,他對全市的公安幹警,是有大功勞的!” 

 顧謙的話雲裡霧裡,更讓王新武一臉懵逼:“什麼功勞?” 

 “小孩沒娘,說來話長啊。” 

 “你簡要說。”王新武正心事重重,哪有心思聽你瞎掰掰啊。 

 可顧謙倒不急,道出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十幾年前,當時公安幹警還沒普及執法記錄儀。四十來歲的馬又騰是個很有工作熱情的民警。一個冬天的夜晚十點多,他和一個同事巡邏,發現人行道上一醉鬼,滿身酒氣,又穿得單薄,呼吸都有些微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