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破奴 作品

第209章 三辭三讓

 李蓮英道:“太后的意思是韓大人封王是大清稀罕事,自然不能按八旗的封王規矩來。” 

 韓林道:“那行吧,既然這樣我那出生地屬於楚國,就封王個楚王吧。” 

 歷史中一字王的封號中,以“晉王、秦王、齊王、楚王”四個封號王爵最為尊貴。既然連個郡王的封號都要來噁心人,韓林索性就討要楚王封號。 

 李蓮英一臉委屈道:“恩公,這個。並無先例啊,就是吳三桂那樣的也只是平西王這種雙字王。” 

 韓林道:“那就讓慈禧自己考慮!搞什麼益陽郡王的鬼點子,打發要飯的啊?滾出去!” 

 韓林上前便拉起李蓮英,湊前小聲道:“委屈一下!”直接退出門去。呼喚下人將李蓮英趕了出去。 

 李蓮英回到儲秀宮向韓林彙報遭遇,稱自己被趕了出來,一點都不顧念情分。慈禧心裡有數,便問道,先說說那三千萬兩答應了沒有? 

 李蓮英回道:“韓大人一開始就答應為國解憂,三千萬兩願意交給國庫,可就是一聽封號就不樂意了。” 

 慈禧道:“無妨,那就接著派奕?去!” 

 恭親王奕?任職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以來,兢兢業業,積極奔走各國使館,頗為盡力。可馬關條約簽訂完畢,彷彿又沒自己什麼事了,衙門裡各項公務還是照舊請示奕匡,自己成了吉祥物了。 

 突然宮裡來人,讓奕?去與韓林溝通,答應賜予多羅郡王的封號。 

 奕?只好勉為其難地走上一遭,給韓林一個面子。 

 韓林答應接受封號並上交三千萬兩給戶部,不過朝廷還是要先答應自己幾個條件。 

 一、北洋水師丁汝昌戰鬥中並無大錯,軍事失敗非他一人指揮失誤所致,其寧死不降之態度值得清軍學習。朝廷應恢復名譽,解除罪名。其流放的家人皆應送回原籍,妥善安置。 

 二、浙閩兩省已歸附朝廷,因民風不同,多有去發易服者,與各省交通不便,生意週轉困難。朝廷應頒佈不再限制髮型的法令。否則,中原各省生意困難,自然也不利於上交稅收。 

 三、值此多事之秋,國事艱難,朝廷應節省開支,停止耗費巨大的面子工程。諸如頤和園、香山行宮等。 

 四、限制私發公債的權力,必須交由軍機處和戶部共同商議。鼓勵民間自由經商,各地不得限制公民合法買賣,允許跨境經商。朝廷收取相應的商稅,不再增加農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