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兵子弟 作品

第175章 假“中紀委領導”指揮,8名專案組獄警被訴刑訊逼供

 38歲那年,武浩成是鄭州市監獄獄內偵查科科長;45歲時,他以被告人的身份出現在法庭上,被指控在辦案過程中實施了刑訊逼供。 

 2023年6月15日,案件在河南省鎮平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和武浩成一起被指控的,還有另外7名獄警,他們來自河南省內5所監獄。 

 鎮平縣人民檢察院指控,武浩成等8人組成的專案組,在2016年6月至12月,偵查兩名服刑人員“餘漏罪”時,對兩人共計實施了長達半年的刑訊逼供行為,造成其中一人長期渾身疼痛、頭暈、產生幻覺,另一人臀部長褥瘡、身體暴瘦等。 

 武浩成承認存在疲勞審訊,但不是刑訊逼供。他特別提出,當年採取的審訊手段,均是在一位指導專案的“中紀委副部級領導”要求下進行的。他只是沒想到,所謂“中紀委領導”只是洛陽市公安局的一個退休人員,“中紀委專案組”也並不存在,這在起訴書中得到證實。 

 紀檢監察部門、檢察機關調查結果顯示,假“中紀委領導”及專案組的秘密審訊,幕後主使都是時任河南省司法廳廳長王文海。2021年9月王文海落馬,他設的“局”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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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密進行 

 庭審一共持續了兩天。8名涉案獄警全部出庭,他們所在的監獄,以及河南省監獄管理局也都派代表參加。 

 法庭辯論環節,武浩成回憶起,2016年通知他進入專案組時,妻子正懷孕4個月,父親也臥病在床,自己曾提出退出專案組,但遭到局領導批評,只能參與其中。 

 武浩成解釋,他們在審訊期間發現自己的行為確實不當時,也提出過反對意見,但遭駁回,那位“中紀委領導”還向他們強調,專案組只對王文海廳長負責,必須嚴格保密。 

 安排抽調武浩成等人進入專案組的,是時任河南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現任河南省監獄管理局政委)苗正釗。 

 王文海落馬後,苗正釗配合相關部門調查時作的一份材料顯示,2016年3月的某天,王文海通知他在全省監獄服刑人員中查找名為郭政偉、陳留栓的兩個犯人。 

 查詢無果後,王文海讓苗正釗將裁判文書網上與兩人有關的判決書下載並打印。幾天後,一份簽有時任河南省政法委領導批示的報告轉到了苗的手上。 

 報告系河南省司法廳擬定,落款時間為2016年3月18日。文件提到,2012年以後,中紀委和司法部曾先後兩次到河南,對職務犯罪罪犯在押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發現有兩名罪犯遲遲未被收監,但當河南省司法廳多次以口頭和書面形式向省法院反映後,一直沒有結果。 

 兩名罪犯分別為洛陽市公安局原政委、洛陽市政法委原副書記郭政偉,中原大化集團原總經理陳留栓。落馬前,郭政偉的級別為正處,陳留栓的級別為正廳,前者因犯受賄罪於2012年6月被判處無期徒刑,後者則於2009年4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司法廳建議對兩人儘快收監。 

 2016年3月21日,陳留栓被收監到河南省三門峽監獄,次日,郭政偉被送往河南省第二監獄執行刑罰。 

 兩人被收監後,王文海指派苗正釗組織人員偵查兩人逃避執行情況。 

 2016年4月起,苗正釗先將已收監的兩人帶到北京體檢,發現陳郭二人不符合保外就醫規定。5月,王文海帶著苗正釗去找了時任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自民,在看了兩人的體檢報告後,李自民提出,對於郭政偉病情造假一事,檢察院負責外圍調查工作,由監獄啟動獄內偵查訊問,不出具書面委託書。 

 而三門峽監獄公佈的信息顯示,2016年後,陳留栓一直在監獄服刑,直到2021年刑滿釋放,公開信息中,沒有再啟動對陳留栓的調查。 

 在王文海指示下,苗正釗安排河南省監獄管理局獄政處副處長郭芸生,從全省抽調8個熟悉獄偵業務的獄警,組成專案組,對郭政偉違規監外執行一事開展獄內偵查。 

 最初確定的專案組名單中,當年已經54歲的郭芸生將自己列在首位。但這份名單後被王文海駁回,他批示要選年輕人,郭芸生的名字也被劃掉。 

 最後確定的8名獄警中,除河南省平原監獄一監區監區長史來斌,其餘人年齡均在40歲以下。史來斌曾於2007年被授予“全國優秀監獄人民警察”稱號,被確定為專案組組長。 

 辦案地點設在位於新鄉市的豫北監獄。專案組工作正式啟動前,一切都是秘密進行的。 

 時任豫北監獄監獄長丁大勇、副監獄長李曉鵬後來接受相關部門調查時回憶,他們在2016年5月底、6月初接到通知,說苗正釗和郭芸生要去檢查工作。起初,他們以為只是檢查禁閉室規範化建設的,但兩人到達當天,他們得到了一項新的任務,要將禁閉室打掃乾淨,供專案組使用。苗正釗還提出嚴格保密要求,豫北監獄只保障後勤,不參與工作。 

 6月7日,為期1天的培訓工作在紫荊山賓館正式啟動。在苗正釗和郭芸生的介紹下,一名叫金野的“中紀委領導”正式出現在專案組成員面前。 

 自我介紹時,金野稱自己辦理過河北程維高案、“煙王”褚時健案、重慶王立軍案等多起大案,此次案件同樣事關重大,要求參加人員嚴格保密。 

 武浩成等專案組人員並不知道,這位“中紀委領導”不僅身份是假的,名字也是假的,他的真名叫曲金華。 

 專案組成員合影,左六為曲金華。(受訪者供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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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審案外人 

 2016年6月8日,審訊工作正式開始。 

 但第一個審訊對象不是郭政偉,而是一個名叫馬好強的案外人。相關公開信息中,洛陽有兩個“馬好強”,其一是文物販子,其二是洛陽涉黑頭目。 

 作為文物販子的馬好強,在1997年秋天收購了一口北魏時期的石棺,被宋彥慶強行買走。宋彥慶是2002年公安部督辦的洛陽“12·10”文物倒賣走私大案團伙成員之一。1998年冬,馬、宋兩人又一起從伊川縣以24萬元的價格購買兩件三彩馬,後以60萬元的價格賣出,造成文物流失。2003年馬好強因此被勞動教養一年零九個月。 

 而作為涉黑團伙頭目的馬好強,曾是洛陽市瀍河回族區瀍河回族鄉塔西村村委會原主任,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挪用公款、挪用資金、尋釁滋事等7項罪名,於2011年12月31日被判處無期徒刑,河南省高院於2014年1月16日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 

 其實,兩個“馬好強”是同一個人。南方週末記者瞭解到,2014年判決生效後,馬好強一直在位於開封市的河南省第一監獄服刑,直到2016年被調往豫北監獄。 

 為什麼要從馬好強查起?在已有的公開資料中,馬好強與郭政偉的聯繫並不算多,僅有郭政偉的判決書中提到,2007年3月,他在擔任洛陽市政法委副書記期間曾向馬好強索要本田Crv汽車一輛,價值20.58萬元。 

 事實上,辦案線索正來自“中紀委領導”曲金華。 

 王文海落馬後,曲金華也被查,他在筆錄材料中提到,此前在洛陽市公安局工作時,有一次,郭政偉曾把自己叫到辦公室,指著馬好強說,“你們都認識吧!他就是馬好強”。 

 據曲金華介紹,馬好強正是郭政偉的“錢包”,他曾將這件事告訴給王文海。 

 “郭政偉和他(馬好強)之前確實認識,具體他們之間有什麼事情,我們不太清楚。”馬好強家屬向南方週末記者回憶,後來在監獄再見到馬好強時,馬好強曾告訴他們,在豫北監獄接受訊問時,獄警讓他供出過曾向多少領導官員行賄,當中也包括郭政偉。 

 在南方週末記者獲得的當年專案組辦案材料中,專案組除要求馬好強供述如何向郭政偉行賄外,還曾問其此前是否存在販賣文物未被追究的情況。 

 2016年7月18日,馬好強被調出豫北監獄。同一天,郭政偉被從河南省第二監獄轉監至豫北監獄。在那裡,郭政偉共待了4個月零21天,直到12月9日被調往豫東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