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真張邈之 作品

第107章 小時候的事情

  “不回家了,我們兩個過年就挺好了,我大哥和大嫂在家陪我爸媽就夠了,我們要和你過日子。”張邈之自認不是一個有了媳婦忘了孃的人,但是比起爸媽,他更想和盧真在一起。

  初三的時候,盧真接到了景察的電話,讓她去景察局一趟,說是顧震國他們的事情已經查清楚了。

  從景察的轉述裡面,盧真知道了更多的細節。當年換孩子的時候,卓怡原本是打算偷換一個男孩回去的,但是就是這麼巧,當天醫院裡面一個剛出生男孩子都沒有,要是換一個出生幾天的一下子就會被人發現。

  顧震國就說把盧佳佳扔了,卓怡捨不得但是也不想養一個女孩,剛好看見盧家人有錢,特別留意了他們的病房,趁盧家人陪鄒敏敏去做檢查,病房裡面沒有人把孩子換了。

  換完孩子,她馬上就辦了出院。她原本想把這個孩子扔在醫院,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孩子一放下就哭,醫院有護士關注,路上的行人都格外注意他們,她一直到家裡都沒能把盧真扔掉。

  當時小區的人都看著她抱了一個孩子回來,大家也知道了他們家裡有個女兒,他們也只能隨便養著。

  其實如果不是盧真太堅強,也許在哪個不知道冬天她就會凍死

  後來顧天佑出生之後,盧真已經四歲了,顧震國和卓怡都覺得盧真留在家裡礙事,就找藉口把她送回了鄉下。

  比起盧真的平淡,景察和張邈之臉上滿是心疼,她明明應該有更輕鬆快樂的生活,卻被卓怡和顧震國毀了。

  而且誰也不會知道如果卓怡把盧真扔掉之後,她是死在路邊還是被人送去福利院,或者被人販子撿到,送去永遠也出不來的山區。

  盧真今天能在這裡,是幸運的,也是不幸的。

  “他們都交代了,那什麼時候判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和解,只想讓他們坐牢。”盧真心情平靜,顧家多無恥都是正常的,過去不可能改變了,那就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