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1960:穿越南鑼鼓巷, 作品

第263章 拿野豬回家

  在前門大街找了兩個供銷社,買了兩罈子100斤的散裝二鍋頭,沒有這身公安制服,估計售貨員都給他攆出去了,一斤一提了足足打了50次,坐著三輪車一直給他拉到城外。

  “爺們,你這把酒拉到荒郊野外幹嘛?”板爺納悶的問道。

  “我們村裡一會兒牛車就來了,”李來福說道。

  “我說怎麼往郊外拉,”

  這人看著瘦瘦的力氣可不小,50斤的酒加上罈子六七十斤的重量,他輕飄飄就搬下來了。

  李來福多給了一毛錢,那人感謝了半天才走。

  李來福等著他走遠,把兩個酒罈子收到空間裡,老中醫配製的藥都放到罈子裡,然後收到養殖空間,這樣十來天也就半年了。

  李來福繼續朝著山根裡走,去找了一片避風的地方,拿出自己的大鐵鍋架上,把那頭大肥豬的頭拿下來,四個蹄子還有豬下水,現在空間裡光臘肉就快100斤了,就剩三頭小豬一隻羊和一頭被掐頭去尾的大肥豬。

  反正無聊總不能幹,等著還有12只野雞,拿出了五隻做成叫花雞,一邊滷著豬頭肉,一邊烤著叫花雞,兩個小時東西都做好後,把東西收拾好。

  李來福到鼓樓都快到中午了,找了個衚衕,用麻袋把那隻30多斤重的小豬拿了出來,又把長槍背在肩膀上,他是真吃夠了家裡的鹹肉。

  關鍵是每次他回去晚了,趙芳還當好東西給他做著吃,那肉除了鹹還是鹹,這月份肉又壞不了,索性拿出一頭野豬回家,拿出長槍是告訴趙芳,他可以打獵可別醃鹹肉了,讓她趕緊把那些鹹肉處理掉,他看著都快噁心了,再順便分給張老頭,劉老太太他們家點。

  何況他最近一段時間也感覺出來了,一個人吃肉他是真的不香啊,只有大家一起吃才有意思,以他現在的身份,別人也只會羨慕,畢竟人家有槍打獵打的,這年頭又不禁槍,有本事你也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