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步步高昇 作品

第210章 無法無天的小男孩!

  當得知宋濤的實際年齡時,張海龍皺起了眉頭。

  宋濤今年虛歲十二,週歲十一。

  按照法律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兒童不管犯了什麼罪,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也就是說,如果宋濤真的欺負了羅小小,是不用坐牢的,只需要賠付一些錢就行了。

  聽起來很操蛋是吧?但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

  以前社會資源貧乏,信息閉塞,孩子們都比較純真,家長們也都負責任,所以孩子們即使再頑皮,也很少會去犯罪。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社會發展迅猛,資源豐富了,信息也處於爆炸時代,孩子們每天玩手機,接觸各種亂糟糟的信息,導致思想早熟,再加上無節制的吃喝,導致身體也提前發育。

  這種情況下,一些十來歲的孩子就容易做出衝動的事,什麼強殲啊、打架傷人啊、甚至是殺人啊。

  最近這些年,網上經常報道關於未成年犯罪的事,殘忍的行為令人髮指,但由於法律的限制,又不能讓十來歲的孩子承擔刑事責任。

  這些年,經常有人呼籲修改法律,把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降低一些,震懾那些早熟的孩子,上面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正在積極商討,估計用不了多久,就會制定新的法律。

  張海龍進行詢問的時候,宋濤的父母極其不配合,一口咬定就是過家家、玩遊戲,不存在惡意欺負的事,小男孩宋濤也不承認欺負羅小小,只是說和羅小小玩遊戲,而且還是羅小小主動找的他,求著宋濤玩過家家的遊戲。

  宋濤怒聲罵道:“早知道羅小小這麼小心眼,玩不起遊戲,我就不搭理她了!以後她就是跪下求我,我也不會跟她玩了!”

  “兒子說的對,以後離羅小小遠點!別搭理她!她就是個小騷貨,不配跟你玩!”

  父母力挺兒子宋濤,把羅小小貶的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