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曬黑了


                 馬大隊長說的會議討論,實際就是幾個隊幹在田間地頭叨咕幾句算完。

  傍晚,馬春花就興沖沖跑來告訴夏芙:村西山腳下小院,同意給她住了!

  得知夏芙不住知青點,要另外去找住處,三個男知青倒是沒多大反應。

  兩個女知青先是詫異,跟著暗鬆口氣,覺得遠離夏芙這個女魔頭是好事,但又很不平衡:女魔頭行李中那麼多好東西,她們只看過,都沒吃上,就莫名被暴打一頓,實在太不甘心了!

  於是當天夜晚熄燈睡覺,王佳紅和於芳芳就像兩隻嚶嚶怪,黑暗中嗚嗚咽咽哭泣,一邊喊傷口痛,夏芙理都不理。

  最後兩人演不下去了,王佳紅氣憤地控訴夏芙狠毒,會遭報應的。

  於芳芳則繼續質問夏芙的良心:“你也是女的,將心比心,被打成這樣,要破相了你能受得了嗎?

  今天下午我們都不敢去領工分多的活兒,只能跟半勞力的一起,掙三、四個工分,照這樣下去,飯都吃不上了!你要是還講點良心,就該賠我們,起碼一個月的誤工費!”

  夏芙被她們吵的受不了,直接道:“明天就去報公安,由公安判定該不該賠!”

  這話真靈,倆嚶嚶怪不吵了,黑暗中傳來恨恨的磨牙聲。

  第二天早上,馬大隊長和王會計來到大隊部,喊夏芙過去談院子的事,再三問過她不後悔了,就和她簽了個條約。

  條約說明:葉婆婆沒有後人,當年她去世,是生產隊給辦的後事,所以小院歸生產隊,屬於公共財產,夏芙自願出錢維修,只有居住權,沒有產權。

  夏芙不在意什麼產權,只求有個地方住得安然就行。

  重修小院花費時間,就算趕工也得十天左右,建好的屋子還要風乾、散味,又十天,這期間夏芙得住在知青點。

  但她實在不想再面對嚶嚶怪,一天天的,煩人又倒胃口。

  馬春花了解後,邀請夏芙去她家住:“我家院子大,我的房間也不小,咱倆一起睡!”

  夏芙問知她家人員情況,除了父母還有兄嫂小侄女,嫂子懷孕準備生娃,夏芙婉言謝拒了。

  有些地方風俗講究:女人懷孕快生孩子,不樂意陌生人來家做客,怕驚動肚子裡孩子,對孕產婦也不好。

  夏芙問馬春花:“村裡誰家有多的木板嗎?”

  “我家就有啊。”

  “你家木板賣不?”

  “不賣,我爹攢著給我打傢俱當嫁妝的。”

  “你有對象?準備出嫁了?”

  馬春花略顯嬌羞,也不矯情:“我早就有對象了,是我們村的,叫餘力鋼,等他明年畢業回來,我倆就結婚!”

  “明年畢業,他是去唸大學嗎?”

  “嗯呢,在咱省裡的工農兵大學!”說起自己心上人,馬春花眼睛發亮,一臉與有榮焉。

  “餘力鋼,他挺優秀的吧?”

  夏芙多少了解點歷史,這年代工農兵大學是推薦保送制度,有的人大字不識一個,憑各種關係也能上。

  按照馬春花為人,她看上的人應該不至於那麼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