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小艾 作品

第二卷:北鎮妖貓案 第三十四章:杜三娘子的屍體

 “對了。”就在眾人詫異的目光中,蘇沐風停下了腳步,轉頭對著陳勝說道:“如果李郎中實在不想治療,那麼也不用為難他,直接殺了,也省得麻煩了。”

 “等,等等!”李郎中此刻才回過神來,臉上一片慘白的大叫道:“你不是朝廷命官麼?你怎麼能如此罔顧朝廷法度!”

 “我還是大理寺司職呢!”蘇沐風的聲音瞬間壓低,一股殺意從他的眼中流露出來:“探案緝兇,明察秋毫,這是陛下賦予我的權力!為了破案,我以大理寺司職的名義命你即刻救治目擊證人貓奴,你卻拒絕,這便是抗旨不遵!”

 “褚公公,抗旨不遵,不該殺麼!”

 “總之。”蘇沐風再次轉回身,一邊走一邊說道:“貓奴死了,殺。不肯救治,也殺!”

 “……”聽到蘇沐風的話,褚公公的嘴角微微抽搐,他實在想不通,怎麼蘇沐風做的每一件事都能扯到陛下的身上去?

 這已經不是拉大旗作虎皮那麼簡單了,這簡直就是把自己當成了陛下的代言人!

 更關鍵的是,雖然蘇沐風說的這些都非常牽強,可偏偏讓人無法反駁。

 就像剛剛說的那樣,蘇沐風的大理寺司職一銜的確是陛下封的。

 而大理寺司職本身就負責斷案緝兇,也就是說這個權力也是陛下賦予的,並不能說是錯的。

 既然這個權力是陛下賦予的,蘇沐風自然便有權在一定範圍之內命令一些人做一些事情,比如命令衙役出動逮捕某人,比如讓李郎中救治重要的人證。

 這樣一來,如果衙役、李郎中拒絕執行,便也相當於拒絕遵循陛下賦予蘇沐風的權力,自然便是抗旨不遵了。

 抗旨不遵,便是死。

 而李郎中之前之所以拒絕治療,就是因為擔心自己救治貓奴會得罪貓神,進而導致自己也被貓神盯上。

 可是如今李郎中明白了,如果不救治貓奴,蘇沐風現在就會殺了他,而且是以“抗旨不遵”的罪名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