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正義 作品

28 永遠不要相信癮君子的話

  她朝我反問。

  我抱著錢,頭也不回地走了。

  對不起,媽媽,我不會回來了。

  我再也不會讓你碰毒品了。

  ......

  那天夜裡,我抱著十萬塊,跑啊,一直跑。

  我要跑出我的家庭,跑出整個蓉城。

  直到我累得再也跑不動,往後看。

  才發現我連一條街都沒跑出去。

  回到自己的出租屋。

  打開我媽的鞋盒。

  裡面除了十萬塊錢,上面還放著一張紙條。

  紙條的內容是:最後一次了,碰完這一次,以後就戒掉!

  對了,紙條上面還有落款日期:2006年7月8日。

  17年前寫的最後一次,今天卻還沒戒掉。

  癮君子的話,永遠都不要相信。

  但我又回想起,她跟我說的沈臨風的事情。

  那件事,或許是真的。

  晚上,我激動得一夜都沒有睡著。

  我想,我要是真是沈臨風的兒子,是不是就能逃離這裡了,過上我夢寐以求的生活。

  不過眼下的麻煩,我還是要先解決。

  我聯繫到了龍兒的微信,叫她來取錢。

  我爹借了龍兒五萬塊,龍兒卻要價七萬。

  的確是高利貸,不過經過這幾次打交道,我覺得自己跟她的關係還不錯,吃了她好幾次豆腐,她都不在乎。

  所以我想,不如就還她五萬算了。

  剩下的五萬塊,留給我自己,這樣我的存款就有十二萬了,距離百萬存款又近了一步!

  很快,龍兒也給我發了一個地址,讓我帶著錢去還給她

  我一看,麗晶娛樂會所!

  龍兒竟然會選這種地方?

  不過也不好奇,她也算是道上混的,去這種娛樂場所很正常。

  我用報紙包了五萬塊現金就出發了,另外五萬也帶在了身上,經過銀行的時候,將五萬塊存進了銀行裡面。

  看著自己卡上十二萬的存款,我不由得露出了笑容。

  日子再過緊一點,存些錢,等我十八歲成年以後,等我存到一百萬的時候,就能徹底離開這裡了。

  再也不用忍受那毒蟲母親,再也不用忍受那酒鬼父親,再也不用忍受那混蛋哥哥。

  我要在新的地方,重新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