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正義 作品
559 我也想當蓉城人
“哥,既然你都說咱們是親兄弟了。”
“那你願不願意為弟弟我辦一件事啊?”
我的話,讓苟聖的身體一愣。
他抱住我的手,也慢慢鬆開。
呵呵,什麼兄弟義氣。
到最後,不過是生意。
“我讓你加入我們沈家,以後你在蓉城有享不盡的榮華富貴,但這都要有代價的。”
我的語氣嚴肅。
我的眼神認真。
沒有了昨晚的說說笑笑。
沒有了昨晚的打打鬧鬧。
我們之間的關係,一下子從兄弟,變成了權衡利益的生意。
看起來傻乎乎的苟聖,在此刻卻顯得無比精明。
“我沒說要加入你們沈家啊?”
“誰說要加入你們沈家了!”
苟聖的話,讓我有些吃驚。
只見他得意地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苟旦,你有你的沈家!”
“老子也有老子的白家!”
“過幾天,我就會去跟老狗做基因鑑定,一旦我不是老狗的兒子,我就會去緬甸找我的白家!”
苟聖不傻。
不但不傻,演技還很好。
我只覺得背後發麻,他身上那股小混混般傻乎乎的氣質,全部都是裝出來的。
果然,只見他一邊穿衣服,一邊斜眼盯著我。
“哼,沈墨,我還沒有忘記,當初你是怎麼從這裡,把我趕出去的。”
“外面下著大雪,寒風颳在我的臉上,白雪落在我的頭頂,我好冷啊!”
“我的心也涼透了.......”
苟聖的眼神,時而清澈,時而渾濁,就連我,也一時間看不清楚,他什麼時候說的是真話,什麼時候說的是假話。
踏踏踏——
身後,林嘯踩著焦急的步伐跑到了我的身邊,然後對著我的耳旁輕聲說道。
“白馬來了,就在門口!”
我驚恐地回頭,只見大門口,站著一個穿黑西服的男人,戴著墨鏡和口罩,腦袋上的白髮也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頭幹練的短髮。
不過他身上那股儒雅的氣質,卻讓我一眼就認出了,此人就是白馬。
怪不得我們這麼多人,這麼多雙眼睛都找不著他,原來他第一天故意露出來的白色頭髮,只是他的偽裝啊,誰又能想得到,他戴的是一頭假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