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 作品

559 我也想當蓉城人


                 “哥,既然你都說咱們是親兄弟了。”

  “那你願不願意為弟弟我辦一件事啊?”

  我的話,讓苟聖的身體一愣。

  他抱住我的手,也慢慢鬆開。

  呵呵,什麼兄弟義氣。

  到最後,不過是生意。

  “我讓你加入我們沈家,以後你在蓉城有享不盡的榮華富貴,但這都要有代價的。”

  我的語氣嚴肅。

  我的眼神認真。

  沒有了昨晚的說說笑笑。

  沒有了昨晚的打打鬧鬧。

  我們之間的關係,一下子從兄弟,變成了權衡利益的生意。

  看起來傻乎乎的苟聖,在此刻卻顯得無比精明。

  “我沒說要加入你們沈家啊?”

  “誰說要加入你們沈家了!”

  苟聖的話,讓我有些吃驚。

  只見他得意地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苟旦,你有你的沈家!”

  “老子也有老子的白家!”

  “過幾天,我就會去跟老狗做基因鑑定,一旦我不是老狗的兒子,我就會去緬甸找我的白家!”

  苟聖不傻。

  不但不傻,演技還很好。

  我只覺得背後發麻,他身上那股小混混般傻乎乎的氣質,全部都是裝出來的。

  果然,只見他一邊穿衣服,一邊斜眼盯著我。

  “哼,沈墨,我還沒有忘記,當初你是怎麼從這裡,把我趕出去的。”

  “外面下著大雪,寒風颳在我的臉上,白雪落在我的頭頂,我好冷啊!”

  “我的心也涼透了.......”

  苟聖的眼神,時而清澈,時而渾濁,就連我,也一時間看不清楚,他什麼時候說的是真話,什麼時候說的是假話。

  踏踏踏——

  身後,林嘯踩著焦急的步伐跑到了我的身邊,然後對著我的耳旁輕聲說道。

  “白馬來了,就在門口!”

  我驚恐地回頭,只見大門口,站著一個穿黑西服的男人,戴著墨鏡和口罩,腦袋上的白髮也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頭幹練的短髮。

  不過他身上那股儒雅的氣質,卻讓我一眼就認出了,此人就是白馬。

  怪不得我們這麼多人,這麼多雙眼睛都找不著他,原來他第一天故意露出來的白色頭髮,只是他的偽裝啊,誰又能想得到,他戴的是一頭假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