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身的鹹魚 作品

第三十二章 規則被改

    半小時後,林楓出現在包房,他倒沒覺得不好意思,反正媒體爆的那些事都是瞎編的,他又沒錯虧心事,淡然相處就好。

    但劉一菲就不一樣了,第一次見到真人,她頓時就痴了。

    “真人太帥了!”劉一菲滿臉迷妹樣,除了盯著林楓傻笑,都不知道該幹嘛了。

    倒是馮提莫挺大方的,跟林楓打了個招呼後,隨意聊了幾句。

    很快,火鍋就端了上來,眾人也不客氣,立馬開吃。

    吃了一會兒,馮提莫看了眼劉一菲,咳嗽幾下,便開始說正事兒了。

    “林楓,我很喜歡你的《青花瓷》,哦不,每首歌都很喜歡,我的粉絲們也喜歡,你也知道我們做主播的,也要順應時代潮流嘛,所以我找你,是希望你能給我歌版權。”

    林楓聽明白了,覺得這事沒什麼問題,畢竟給她的是演唱權,又不是所有權,馮提莫這種人氣主播,唱他的歌不僅能起到廣告作用,還倒給林楓錢,何樂而不為呢。

    況且演唱權這東西,又不是獨一份,他能賣給馮提莫,也能賣給張提莫,李提莫,賣得多了收入還是很可觀的。

    稍微談了下,價格定在每首歌5萬,目前林楓5首歌,一共25萬。

    看起來是不多,但要是賣給100個人呢?那就是2500萬了,而且林楓以後還要出新歌,賣得更多。

    兩人簽了合同,買賣才算成了,這時痴痴的劉一菲才清醒了一些,申出手道“忙正事兒去了,都忘了介紹,我是劉一菲。”

    “你好。”林楓禮貌性一握,笑了笑道“林楓。”

    “林楓,我很喜歡你的歌,對了,這次校慶你參加嗎?要不我們合作吧。”劉一菲高興道。

    林楓笑道“參加了,不過合作什麼?你會唱歌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