巔峰筱弋 作品

第107章 偷建石像

    “湯敏,你說對於這種死皮賴臉的女人,你有什麼辦法?”

    雨弋實在想不出怎麼應對,便乾脆求計於湯敏。

    “哈哈,堂堂的大村長,竟然被這件事難道啊。”

    湯敏笑了起來,不夠玩笑歸玩笑,她確實沒有看到雨弋因為什麼事情這麼束手無策過。

    “你就不要取笑我了,我知道你肯定有辦法。我們這樣關著她始終不是辦法。”

    雨弋哄著湯敏道。

    “以前小的時候,我們稻香村出過這類女人,似乎是嫌棄家裡丈夫能力不行,然後去偷了漢子,最後事情敗露,村民一致通過要浸豬籠,然後那個女人就被浸豬籠了,我覺得現在也可以這樣。”

    湯敏玩著指甲,邊玩邊說著。

    對於歷史比較熟悉的雨弋自然知道“浸豬籠”是什麼意思,浸豬籠作為舊時的一種刑罰,就是把犯人放進豬籠,在開口處捆以繩索,吊起來,放到江河裡淹浸,輕罪者讓其頭部露出水面,浸若干時候;重罪者可使之沒頂,淹浸至死。

    在古代社會,法律還不算健全的環境裡面,相當一部分地區都是村長立法,他們是村裡的法官,是正義的審判者,決定著村民的財務甚至是生殺大權,由於人治現象嚴重,施法的種類就各地不一,這樣實際也加重了社會的分裂,浸豬籠就是這樣產生的民間刑罰。

    雨弋現在就是村長,當然給小琴來這麼一個刑罰,自然大家也不會有意見,尤其是小琴還是一個外地人,但是作為在現代文明中生活過的人,雨弋認為,這個小琴固然可惡,但是罪不至死,她用身體換錢,沒有破壞別人家庭,也沒有做任何傷天害理的事情,頂多就是道德有瑕疵。

    見雨弋陷入沉思,湯敏以為雨弋是不清楚浸豬籠的意思,便將浸豬籠的整個過程給雨弋描述了一遍。

    “除了這個就沒有其他的辦法嗎?比如給她再做做工作,讓改變想法?”

    雨弋思慮再三,問道。

    “浸豬籠有什麼不好,是不是我們大村長看上這位美麗的蛇蠍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