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的刀 作品

第五十章 鋪子準備中

    黃又八是個只要錢的東西,染織陳的學徒連哄帶騙,花了十兩銀子讓他寫了賣妻書,就算把春娘真個救下來了。

    黃又八拿了錢,想著索性去餘婆子家把秋娘給買了來,價格便宜,姑娘年紀還小,萬一打壞了,再賣給李咎,想來他為了那個小丫頭,也不會不買。

    他這裡正籌劃著,不幾日過去,前頭他打死的兩個媳婦的孃家人鬧了起來,將他和他找的那個打點刑名的訟師一起告到了縣衙。

    黃又八忙忙又找訟師來打官司,沒想到染織陳也找了訟師來,且又買通了黃又八的訟師令其當場反水,又花錢鼓動那兩家繼續告下去。最後黃又八因毆死妻子、捏造罪名、誣告等數罪併罰,判了個絞監候。

    這是後些時候的事了,這一天是正月十七,染織陳還只拿到了賣妻書。

    這份賣妻書最後落在了李咎手裡,李咎本要燒了或者碎了,卻被染織陳阻止了。

    染織陳越發覺得李咎是一點兒生活常識都沒有:“將來若有人與你撕扯,這個就是你的底氣,怎麼能撕了?萬一他傢什麼兄弟、叔伯找你討要這個女人,你說‘黃又八賣給我了’,人找你要契書,你卻拿不出,那不就得兩邊好生合計合計?這不是白費事了麼!”

    李咎道:“我並不準備讓她留下來,要人也賴不上我。”

    在李咎看來,餘春娘有老子娘,又是個半大姑娘,自然要回家去,並不必留在這裡。主觀方面來說,他也不準備留下這位。

    染織陳想了想,說:“還是留著吧,這姑娘也不是省油的燈,再不然,就當是賣給了我。她若是安安穩穩地過日子,這件事以後咱們就不提了。若是有個什麼打算,也賴不著您,我自有辦法。”

    李咎道:“妥。”

    染織陳留下了黃又八的賣妻書,掖在囊中,又道:“前兒咱們說起來需要個鋪子,我已看好了,就是咱們布莊旁邊三條街外的沽衣店,緊挨著車馬行。我和他說好,只需三十兩,前店後家樓上樓下的都賣給咱們。”

    李咎想起來那家店的位置,頭先為了買車曾經路過,問道:“為什麼選那個地方?”

    “地方大還便宜,後頭住人的地方可以改成倉庫。旁邊拐角就是車馬行,又方便又不礙事!咱們商鋪的東西,青山縣吃不下,得往外頭送,往外頭送就少不了要車馬,或者有人上門來取貨,那也必然是騎馬趕車來的。那地方好施展開來,也好僱、租、停、靠車馬。萬一有個車壞馬病的,也不耽擱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