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的刀 作品

第一百零一章 關於強盜的處理方案

    黃舉人推薦的訟師姓許,李咎在家裡上課的時候,許訟師已經把縣衙諸事打點得妥妥當當了。

    李咎想起來問牢裡的情況,王得春就叫來了許訟師一一仔細報與李咎知曉。

    在許訟師看來,這事簡直易如反掌。

    人證物證俱在,且人證裡還有那麼兩個大佬,翻不出天去。

    律法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犯的什麼罪,主犯怎麼判從犯怎麼判,白紙黑字絕無含糊。

    本地主政的王縣令自然是偏向李咎的,李咎自家也有錢,而另一方非但窮困潦倒,甚至都不是本縣戶籍——本地人和外地人起了官司,多半還要考慮個本地情分的意思,李咎佔了這個情分在,又比那群匪徒有優勢。

    李咎的意思也是秉公辦事即可,並沒有律法之外的請求。

    不論如何盤算,都是李咎佔絕對優勢,找不找訟師都不影響最後的結果。許訟師當法曹當訟師這麼多年了,還沒見過這樣簡單的案子,以至於這錢他拿得都有點心慌。

    李咎問起情形時,許訟師唯恐哪一點不周到,從王法條律和本地先例,一樁一件與李咎掰碎了講解。

    中間自然帶上了牢裡那些人的口供。首犯李熊第二天就因為傷勢過重死掉了,他被李咎削了一隻胳膊,失血失溫的,傷重不治也確實在情理之中。

    李咎談不上有什麼愧疚或者失望,啞巴也被砍成了重傷,也差點死了,李熊既然敢對他家的人動手,就應該預料到了這樣的後果。

    許訟師也說道:“這是好的。按律他若狡辯稱流民失所,行盜竊之事以養孤寡,頂多判個絞監候,大概率只是徒、杖罷了。他自己死了倒是省事。”

    李咎道:“天下流民失所的多了,豈有人人都行盜竊以餬口的,況且是攜帶凶器上門明搶。別人不提,就是咱們家的這些人,哪一個不是走投無路差點餓死?只他們都是老實人,不敢犯法。”

    訟師道:“主家說的是。”

    李咎又問:“同夥怎麼說?”

    訟師道:“正要和主家稟告此事。按同夥的口供,原來他們做的打算不僅有劫掠主家,還有放火燒宅、要挾家產等。主家附近鄰居等皆是木頭房子,近來東風烈卻不見雨水,一旦被人縱火,火勢豈有不綿延開來的?幸而主家勇武,這才避免了一場人禍。縣令大人審問至此,亦是後怕不已。”

    別說王縣令了,李咎也嚇出白毛汗來。最近大約是吃颱風外圍下沉的緣故,萬里無雲萬里天的好氣候,倘或被人放火,以現有的消防能力絕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