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日暖 作品

第103章小命都差點丟了,送一塊肉怎麼夠

    “啊什麼啊?到底送不送?要知道,老孃我今天為了幫你打到那隻豺狼,可是差點連小命都送了。

    我這200斤的肥肉都搭進去了,還不值你兩塊野豬肉嗎?”

    林明月一把搶過許清風手上提著的野豬肉,生怕他聽了自己豪放的話語反悔,先把肉抓在手裡才放心。

    “行吧,你想吃就再送你一塊。”

    葉明華想著,那隻豺狼只腦袋上有個子彈孔,身上的皮毛完好無損,到時候應該能賣個好價錢。

    他能打到那隻豺狼,林明月和那隻兔子功不可沒,所以很快答應再送她一塊野豬肉。

    葉明華轉身回了房子,再過來時,手上提著一塊比之前那塊還大得多的野豬肉。

    “吶,最多給你這麼多了,吃不完的話用鹽醃著曬一曬,到時候當臘肉吃也挺不錯。”

    不得不說,葉明華是個很大方的人。從認識那天開始,就沒跟林明月計較過錢財的問題。

    就算像林明月這麼龜毛,這麼貪財的人,接過他遞來的野豬肉,也滿意的臉上笑開了花。

    原本以為自己這麼一說,他最多再切一小塊過來,誰知道他直接切了一塊比之前那塊還更大的送給她。

    葉明華送給自己的這兩塊肉,如果換成錢,估計也得幾十塊錢吧。

    “謝謝你,今天的事原諒你了,下次我抓了魚,請你吃魚。”

    林明月右手抱著兔子,左手提著兩塊肉,喜滋滋地回家去了。

    “好。”葉明華笑笑,想著今天下午是時候該去鎮上一趟,把野豬肉和豺狼都處理掉。

    一到家裡,林明月立刻洗洗切切,用鹽把兩塊肉都醃好,之後才掛在一個有太陽又隱蔽的角落曬著。

    這種好寶貝,可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她必須好好藏著,除了許清風和他老爹以外,別的人都不告訴。

    做完這一切,林明月連午覺都不睡了,直接搬了張凳子在外面曬太陽,還順帶著把屋後那塊地除除草施施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