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日暖 作品
第103章小命都差點丟了,送一塊肉怎麼夠
“啊什麼啊?到底送不送?要知道,老孃我今天為了幫你打到那隻豺狼,可是差點連小命都送了。
我這200斤的肥肉都搭進去了,還不值你兩塊野豬肉嗎?”
林明月一把搶過許清風手上提著的野豬肉,生怕他聽了自己豪放的話語反悔,先把肉抓在手裡才放心。
“行吧,你想吃就再送你一塊。”
葉明華想著,那隻豺狼只腦袋上有個子彈孔,身上的皮毛完好無損,到時候應該能賣個好價錢。
他能打到那隻豺狼,林明月和那隻兔子功不可沒,所以很快答應再送她一塊野豬肉。
葉明華轉身回了房子,再過來時,手上提著一塊比之前那塊還大得多的野豬肉。
“吶,最多給你這麼多了,吃不完的話用鹽醃著曬一曬,到時候當臘肉吃也挺不錯。”
不得不說,葉明華是個很大方的人。從認識那天開始,就沒跟林明月計較過錢財的問題。
就算像林明月這麼龜毛,這麼貪財的人,接過他遞來的野豬肉,也滿意的臉上笑開了花。
原本以為自己這麼一說,他最多再切一小塊過來,誰知道他直接切了一塊比之前那塊還更大的送給她。
葉明華送給自己的這兩塊肉,如果換成錢,估計也得幾十塊錢吧。
“謝謝你,今天的事原諒你了,下次我抓了魚,請你吃魚。”
林明月右手抱著兔子,左手提著兩塊肉,喜滋滋地回家去了。
“好。”葉明華笑笑,想著今天下午是時候該去鎮上一趟,把野豬肉和豺狼都處理掉。
一到家裡,林明月立刻洗洗切切,用鹽把兩塊肉都醃好,之後才掛在一個有太陽又隱蔽的角落曬著。
這種好寶貝,可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她必須好好藏著,除了許清風和他老爹以外,別的人都不告訴。
做完這一切,林明月連午覺都不睡了,直接搬了張凳子在外面曬太陽,還順帶著把屋後那塊地除除草施施肥。
我這200斤的肥肉都搭進去了,還不值你兩塊野豬肉嗎?”
林明月一把搶過許清風手上提著的野豬肉,生怕他聽了自己豪放的話語反悔,先把肉抓在手裡才放心。
“行吧,你想吃就再送你一塊。”
葉明華想著,那隻豺狼只腦袋上有個子彈孔,身上的皮毛完好無損,到時候應該能賣個好價錢。
他能打到那隻豺狼,林明月和那隻兔子功不可沒,所以很快答應再送她一塊野豬肉。
葉明華轉身回了房子,再過來時,手上提著一塊比之前那塊還大得多的野豬肉。
“吶,最多給你這麼多了,吃不完的話用鹽醃著曬一曬,到時候當臘肉吃也挺不錯。”
不得不說,葉明華是個很大方的人。從認識那天開始,就沒跟林明月計較過錢財的問題。
就算像林明月這麼龜毛,這麼貪財的人,接過他遞來的野豬肉,也滿意的臉上笑開了花。
原本以為自己這麼一說,他最多再切一小塊過來,誰知道他直接切了一塊比之前那塊還更大的送給她。
葉明華送給自己的這兩塊肉,如果換成錢,估計也得幾十塊錢吧。
“謝謝你,今天的事原諒你了,下次我抓了魚,請你吃魚。”
林明月右手抱著兔子,左手提著兩塊肉,喜滋滋地回家去了。
“好。”葉明華笑笑,想著今天下午是時候該去鎮上一趟,把野豬肉和豺狼都處理掉。
一到家裡,林明月立刻洗洗切切,用鹽把兩塊肉都醃好,之後才掛在一個有太陽又隱蔽的角落曬著。
這種好寶貝,可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她必須好好藏著,除了許清風和他老爹以外,別的人都不告訴。
做完這一切,林明月連午覺都不睡了,直接搬了張凳子在外面曬太陽,還順帶著把屋後那塊地除除草施施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