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予漁 作品

第62章 鼠彈箏(上架求首訂,求月票)

    宋歸塵是個糊塗蟲。

    明知段憶安和段小塵是母女,自己如今頂著人家段小塵的身份,卻對段憶安的屍骨不聞不問,若不是杜青衫從中周旋,幾次讓武叔去提刑司詢問,恐怕顧提刑都要認為她不忠不孝不仁不義了。

    當然,杜青衫做的這些,宋歸塵都不知道。

    “抱歉顧兄,沒有經過你的允許,卻私自調查了令尊大人。”

    顧易苦笑:“此事不怪杜兄,事實上,我也和父親提過,段憶安的屍骨已經驗過屍記錄在案了,屍骨本該交給其家屬,可父親不願......”

    他說著慢慢將今日被罰的緣由和杜青衫一一道來。

    仵作驗屍的結果,段憶安是頭撞牆壁自殺而死。然而她的屍骨顯示,渾身上下多處骨折,生前顯然遭受了慘無人道的刑罰。

    自從父親知道段憶安是忍受不了韓松的折磨而選擇自殺之後,一向秉公執法、從不濫用私刑的父親竟然對韓鬆動用了提刑司裡最為殘酷的“老鼠彈箏”。

    所謂“老鼠彈箏”,原是五代十國時期流傳下來的一種酷刑。

    它將受刑人的手指和腳趾用細繩反綁,再用木棍敲擊繃得很緊的細繩,使其發出“嘣嘣"的聲音,雖然不出血,卻弄得受刑人死去活來。

    此刑罰跟夾棍很像,但比夾棍更加殘酷。

    太宗時期,一位叫王元吉的百姓被繼母以投毒罪誣告到開封府,開封府的官員為坐實證據,對王元吉施以“老鼠彈箏”酷刑逼供。

    王元吉家人不服判決,敲登聞鼓,宋太宗趙光義得知後親自過問此案,他為了為了杜絕刑訊逼供之風,下令當場給獄吏也上刑,讓獄吏也嚐嚐“老鼠彈箏”的滋味。

    獄吏受此大刑,哪裡能承受得住,霎時哇哇大叫,嚎啕不已。

    宋太宗問道:“汝不勝其苦,他人能勝之乎?”並對宰相說:“刑獄中有如此慘酷!京城尚如此,況避遠乎?”於是下令廢除這種酷刑。

    也就是說,早在太宗時期,“老鼠彈箏”的刑罰就已經被廢除了。

    然而前幾日顧提刑卻私自動用了這種刑罰,顧易知道後,十分不贊成父親的做法,便和父親理論了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