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白的 作品

第一百九十一章 第二議,苛禮

 道家告訴眾人,不用約束,想幹什麼幹什麼,自由一點。 

 法家告訴眾人,如果法律規定了,就不能去動,但是如果法律有漏洞,或者存在灰色地帶,那就可以去把這些西瓜拿了。 

 而法律,總歸是無法規定所有的。 

 所以,禮便誕生了。 

 禮,是人對自己的約束。 

 是道德對自己的約束。 

 遇到一車的西瓜滾落,你可以選擇不管不顧,你也可以選擇去幫忙,幫西瓜的主人,把西瓜撿起來還給西瓜的主人。 

 地上掉了別人的錢包,你可以選擇“像山林裡的動物一樣,隨意一點,見到東西都覺得是自然的饋贈”,然後把錢包拿起來當自己的。 

 也可以看看法律有沒有“禁止拿地上的錢包”這條法律,沒有的話就拿起來就走,如果被抓了,就說“我還以為這是別人丟了的不要的,我咋知道是別人掉的”。 

 當然了,也可以用禮來約束自己。 

 法律沒有禁止,但是我的道德禁止我做這種事情。 

 我不會想拿就拿,也不會法無禁止即可為。 

 這是禮在約束。 

 在絕對自由和絕對束縛之間,我選擇了相對約束和相對自由。 

 所以,擁有了仁的禮,才是諸子百家爭鳴過後的最優解。 

 士大夫階級,也贊同這一點。 

 這也是他們為官之道中經常實踐的一點。 

 作為臣子,我可以老實本分,按照規矩踏踏實實做事。 

 但是,有了禮的約束,我對自己的要求變高了,我想要殫精竭慮地為民做事。 

 這就是禮的作用。 

 士大夫他們,講求對等。 

 皇帝自然可以凌駕一切,但是那種隨意打殺臣子的,士大夫自然也不用尊崇禮。 

 這也是某種意義上的權利和義務。 

 所以,聖皇此時說要改禮,等同於說,自己要改變天下人的心靈。 

 比如,現在天下人覺得儒、道、佛尊貴。 

 聖皇如果改“禮”,可能儒道佛就成了低劣。 

 最關鍵的是,現在,聖皇稱這種“禮”為苛禮!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