駿命不易 作品

第526章 變私為公

  鄒書記點了點頭,他現在算是聽明白了,李幹忠的傾向性是保林方政,這與他的想法不謀而合。

  “我也是這個意思,不管怎麼說,他的本意不是違規,違規也不是目的,而是經驗不足、閱歷較淺所採取的手段,並且這個手段也沒有帶來什麼很大的損失。用的呢,也是縣委同意撥付的3000萬專項資金池。當時在撥付的時候就已經明確了可以用於日常運轉、招商引資、幹部激勵等方面。”

  鄒書記其實這裡還是打了個擦邊球,幹部激勵和幹部獎勵,一字之差,可是有著天壤之別的。現在領導的講話、報告和官方口徑裡,都是說“進一步完善幹部激勵政策”,沒有說“完善幹部獎勵政策”的。

  為什麼呢,究其原因還是“獎勵”這個詞容易被盯上,惹來不必要麻煩。有人就會說了,這激勵不就是獎勵嗎?不拿錢去獎,算什麼激勵。

  大部分時候是的,可有些時候不能等同。“激勵”在我們現在風氣下,向來是精神鼓勵為主、物質鼓勵為輔。精神鼓勵有什麼表彰、通報、宣傳啊等等,物質鼓勵也不單單是發錢,還有提拔晉升、開展活動、精美小禮品等等。再不濟就發一張提貨卡……都比發錢要安全。

  所以在這裡,“激勵”被鄒書記擴張解釋成包含“發放獎金的可能性”,這就找到了一定的依據,為林方政免責增強了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