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三章張江南案的庭審

    忙了一天的阿蠻剛回到家,妻子便埋怨起來:大女兒的醫療費又沒有了,治療的醫生已經和在醫院陪護女兒的阿蠻母親說了好幾遍了。因為阿蠻父親和她都出去幹農活了。阿蠻祖母年事已高,腿腳不靈便。小兒子亮亮跑出去調皮,把鄰居的玻璃窗砸壞了……

    “沒事,明天就發工資。現在實行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有業務收入的事業單位可以實行與創收掛鉤工資制。我們律師事務所經過反覆研究,按每個律師總創收的40計發工資。這樣的話,這個月的工資能拿到兩三千塊哩。”阿蠻說。

    “哎呀,真的嗎?那這下可好了。”妻子拖地的速度明顯加快了不少。

    “那我要吃火腿腸”小兒子亮亮趕忙躺在太奶奶的懷裡撒起嬌來。

    “哎,乖,吃火腿腸,咱們明天就買給乖乖吃。”阿蠻的祖母忙答應著,用那松樹般的枯手撫摸著重孫子稚嫩的小臉。

    “你還有臉要吃,把人家的玻璃窗子打壞了,還不知道人家要我們賠多少錢吶。”阿蠻的妻子朝兒子惡狠狠的瞪了一眼。

    誰知小亮亮一點兒都不害怕,還向媽媽嘟起了小嘴:“太奶奶,媽媽要是不讓我們吃火腿腸,郵遞員叔叔給我們的那封信,我們就是不交出來,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