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二百二十八章二00一年的元旦

    二00一年元旦。

    臨海縣長河法律諮詢服務公司,是孫憲明的大本營和總窩點。

    所謂的法律諮詢公司,實際上是沒有權代理案件的商業性服務公司。在多數情況下,他們都是靠收攬案件,向律師或法律工作者推薦案件,吃中介飯的。在當時的情況下,成立法律諮詢公司是要經過司法行政機關批准的。

    兔子、孫江、王大發和高長江四人正在公司總部商議關於孫憲明被判刑的事情。過去的二000年對於他們來說也是一個紛紛擾擾的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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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總的意思是徹底報復一次趙大紅,讓趙大紅在這人世間消失掉。”作為公司的法律顧問王大發道。

    “作為孫總,受了這麼多的罪和無盡的委屈,又被判了有期徒刑六年,他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目前法治越來越健全,再採取打打殺殺的那種老辦法,已經無法生存了。更何況殺人越貨,自古以來都是重罪。”作為公司副總和業務總長的高長江緩緩地說道。

    “高總說的有道理,趙大紅如果被打死了,這是條人命,犯罪性質惡劣,而且上邊有命案必破的規定。那樣的話,我們誰都不利索。”新入公司的新股東、原林海佬公雞的實際負責人孫江也附和道。

    “那五爺就白受這些罪了麼?如果我們不按五爺的意思辦,我們怎麼對得起五爺?五爺現在可是拼了自己的老命才保住我們行動隊的五個弟兄的!我們不能忘恩負義。”兔子急道。

    “從某種程度上,兔子,你說的確實有道理。孫總之所以被判六年,主要是不肯把你們供出來,只要孫總把你們供出來爭取個坦白或立功,至少能少坐兩年牢。這一點,我在會見孫總的時候,孫總也給我講了。我們也想一下子消滅掉趙大紅,但那樣做的後果你考慮了嗎?”王大發溫和地問道。

    兔子一聽這話,默默的低下了腦袋。

    “我們現在要利用一切合法的手段打擊趙大紅,擴大我們的力量。使我

    們的公司越做越大。陳兵的事怎麼樣了?“孫江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