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春 作品

第三百八十三章大埠村追償案二審與彤彤遲到


  二00七年九月一日下午三時,雲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在第五法庭開庭審理由孔傳友提起上訴的其與大埠村追償權糾紛一案。

  “請上訴人發表上訴意見。”審判長馬文濤在各項庭審準備工作結束後啟動了正式的二審庭審程序。

  “上訴人系職務行為,籌集大埠村水庫及大埠村翻水站建設經費是經過集體研究討論決定的。大埠村委會反過來又起訴上訴人,明顯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也是有違誠信訴訟原則的行為。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原審判決,駁回被上訴人的全部訴求。”阿蠻簡要地應道。

  孔傳友在二審程序中繼續聘請阿蠻作為其代理人。

  “請被上訴人答辯?”馬文濤道。

  “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應法律準確。判決結果並無不當,上訴人認為自己的行為是職務行為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請予駁回!”李慶律師毫不相讓地答辯道。

  “本案雙方爭議的焦點是上訴人的行為是否系職務行為?雙方當事人圍繞本爭議焦是否有新的證據向本庭舉證?”馬文濤的一聲發問使庭審迅速推進到了下一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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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方有新證據向法庭舉證。我方有村委會會計所做的集體會議討論記錄一份,可以證明我方的借款行為是經過村委會研究決定的職務行為。”阿蠻邊說邊走上審判臺將一份材料遞給了馬文濤。

  “請值班法警將證據轉交給被上訴人質證。”馬文濤接過材料,向值班法警揚了揚。

  “這份證據只有村會計的簽名和孔傳山的簽名,沒有其他村委會委員簽名。也沒有被上訴人單位的公章。不符合證據的形式要件,不能證明是村委會全體委員參加討論形成的文件,也不能作為證據釆信。”李慶從法警手中接過材料,看了幾分鐘抬起頭來質證道。

  ……

  彤彤最近因為身上的小金佛被母親沒收,似乎聞出了某種敏感的氣息。媽媽張蘇俠又多次的領他去找那個神秘的老爺爺,使他對這個老爺爺更加的崇拜和好奇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