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花清明 作品

第159章 結案陳詞

    “court!”

    當控辯雙方都先後舉證完畢後,時間已經接近十二點半,大法官彭亮廷宣佈休庭。

    大家中午吃飽飯休息片刻,抓緊時間養足精力,準備工作,在下午二時三十分繼續開庭。

    當控辯雙方都舉證完畢後,這宗案件的審訊過程,終於來到了關鍵的結案陳詞環節。

    誰能夠在最後的結案陳詞環節,取得大比數陪審團的信任,誰將在這場官司中勝出。

    林美琪手中拿著一支鉛筆站起來,分別向法官和陪審團點頭致意,然後說:“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

    她一邊說著,一邊伸手指向了被告席位方向,“本案第一條控罪,就是控告被告倫亂。”

    林美琪接著慢慢走向證物臺邊,“關於這一條控罪,因為時隔半年,找到的環境證供有限,只有當時被告強迫證人服食的避yun藥,以及證實被告曾經陪同林美娟到診所duo胎。”

    她手中拿起一瓶藥品證物向大家展示,繼續闡述說:“而根據這些藥物的剩餘量及服食量,以及購買時間,我們依然可以確定案發時間是基本吻合的。”

    這些證供雖然不是很充足,但都是專案小組花了不少時間去取證的,是本案關鍵的證供。

    期間他們還要跑了幾趟政府化驗所,取得好幾位專家出示的權威報告,最後作為呈堂證供。

    此刻整個法庭的焦點都牢牢定在林美琪身上,大家都在聽她說什麼,看她做什麼。

    陪審團成員一邊認真聽著,也同時在紙上記錄著筆記,方便稍後總結控方陳述的案情,

    林美琪接著又轉身走到坐在公眾席前,指著林美娟說:“但更重要的是我們得到受害人林美娟的充分合作,她已經都把一切向各位原原本本地供述出來,還原當時的事件真相。”

    控方的證供是否被陪審團採納,其實很大程度取決於林美娟的供詞,而林彩嬌和許德勝的供詞,更像是是間接的佐證。

    林美琪緩和了一下表情和情緒,“各位,受害人只是一位只有十八歲的少女,她願意站出來揭發這件事,以目前的社會環境和道德觀念,她是否會不惜犧牲自己的正操、名譽和家庭幸福,以此作為憎恨她fu親的代價

    筆趣庫

    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