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疲 作品

第七百二十六章 竊語



            當然了,作為事後江畋提供給太子李弘,關於在短期內能夠以較少的投入,快速匯聚錢財的參考意見;無非是源自後世已經運作十分成熟的經驗教訓;也就是發行國債和貨幣匯兌為主的金融業務。

至少相對於曬鹽、製糖、香水、肥皂、造紙、鋼鐵、水泥之類,需要從無到有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才能見效的實業;發行國債和貨幣匯兌,對這個時代還算是全新事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現世基礎。

除了基本的場地和人員培訓的需要之外,其中最大的關鍵是這一切,需要大唐朝廷和皇家,所代表的政權公信力/無形資產,作為背書和信用基礎。但只要初見成效,就可以吸納匯聚到海量財富。

雖然從明面上說,這些財富都是屬於他人的財產;但在這個持有和管理財富的過程當中;本身就代表著相應資源分配權益與朝野內外的巨大影響力;連帶諸多效應。哪怕例行從中抽水也足以暴富。

當然了,以目前的太子李弘及其監國的權柄,還沒有辦法做到這個程度。或者說與東宮當下正在編書修史、發行報刊的各項實務不同,就算他能夠提出相應的奏請;最終也有很大概率為人做嫁衣。

畢竟,自高宗繼位的永徽元年開始,二聖臨朝將近二十五年了;又怎麼可能看不出,其中所存在的極大利害關係和影響深遠呢?因此貿然提出來,也不過是為當下二聖共治的局面,錦上添花而已。

但是,面對太子李弘類似的疑問;江畋同樣也給出了一個,相對曲線救國的答案。也就是以當下太子監國的身份和權柄,雖然無法越過二聖,而公然推行此事;但卻可以東宮的名義私下進行試水。

比如,以太子家令所屬的司藏署出面,在京城範圍內進行試點運作。司藏署專管東宮的財貨、出納、及土木營繕之事;類比於朝堂九寺五監中少府寺,日常負責外放公廨錢,算是相對對口的部門。

所謂的“公廨錢”,乃是隋唐沿襲下來的一項例行制度。最早出現於隋朝,據《隋書食貨志》記載:“(開皇八年五月)先是京官及諸州,並給公廨錢,回易生利,以給公用。”東宮各官署也不例外。

司藏署定期會從東宮的內藏庫中撥出財帛,以為投入商業活動或高利貸活動的本錢,獲取子息充當職田、俸料之外的補貼。但相對於國子監、太學、太僕寺那些清湯寡水的衙門,東宮其實不缺錢。

或者說,在二聖一貫以來的慷慨之下,東宮從來就沒有困頓和短缺過什麼。因此,這種商業投資和對外借貸,其實更像是諸多民間豪商、大賈,或是鉅富之家,對於東宮/儲君的變現示好和投獻。

就算想要在私底下,擴大數倍、十數倍的公廨錢、食本放貸份額,也依舊有人搶著要。但反過來,東宮如果私下想要大規模借貸,也並不沒有什麼太大的技術問題;不至於有人擔心東宮借錢不還。

甚至有的是人不用借據,也願意借錢給東宮。其中唯一的限制,就是一旦借貸的人多了,不可避免的會傳到二聖耳中去;有損太子的體面尊嚴,乃至成為別有用心之輩,彈劾東宮下屬逐利的口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