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隻熊貓 作品

第四百九十三章 曹鵬斷案

    次日,烏納因羞憤難耐,在距離家半里地外的一棵柳樹上自縊身亡。其母嘉菡將女兒屍身收殮後,與兒子格圖勒一同前去向帶隊負責人周泰狀告李達。李達則辯稱自己與烏納實為私通,並非強暴。經周泰與齊集鄉鄉長津朱克等人商議後決定,遵循赫哲地方習慣法,李達賠償給寡婦嘉菡熊皮一張、鐵鍋三口、漁網五張、鋁罐二個、鋼斧三把、鋼鋸一個,嘉菡則需依例回給李達貂皮五張。如此雙方私下了結了這樁命案。當時事後並無親屬前去三姓索賠鬧事,更沒有持械動手、聚眾威脅北海商社一行人之舉。

    曹鵬聽了巴滿貢的報告,鼻子都差點氣歪了!

    來寧古塔的這一年多里,他把大部分工作精力都撲在了清查人口、丈量土地、解放奴婢、處理民間糾紛上,刑事案件都是由治安警署來處理。不過因為處於軍管時期,刑事案件最多就是邊民商業糾紛、打架鬥毆,北海鎮自己人欺壓邊民還是頭一回。

    “看來得開棺驗屍啊,死者不是有傷麼?”

    面對曹鵬的提問,巴滿貢面露難色道:“這話我也說了,不過家屬不同意。赫哲人沒有這個規矩,不好辦。”

    曹鵬看完巴滿貢的調查記錄,再一對比之前治安警報上來的年旺的詢問記錄,頓時哭笑不得。他心中已經斷定,年旺就是個投機分子,這小子之前說的驢唇不對馬嘴,居心不良。

    受害者和家屬的名字都說錯了,烏納雖然被李達踢傷,但並未到身骨斷裂的程度;齊集鄉也沒有專程派人隨同周泰前往三姓城,收抵甲冑、蟒緞等物作為賠償;村民也沒有持械鬧事,三姓城的治安警署也沒有狼狽為奸。

    事情既然清楚了,也別等總署那邊的人了,先趕緊抓人吧。

    當天夜裡,李達一行四名北海商社的員工被三姓城治安警署的人抓捕,並在第二天展開審訊。李達雖然因為逼死了人有些害怕,不過面對治安警的審問,他並沒有當回事。

    “兄弟,咱們都是漢人,是自己人。死幾個滿人的狗腿子,這還叫事嗎?”

    面對李達的無恥,負責審訊的治安警怒道:“李達!被害人烏納才十五歲,虧你下得去手!”

    “十五歲怎麼了?擱南邊老家村裡,十五歲都是孩兒他娘了。”

    總之,面對訊問,李達極力狡辯,完全不承認自己打過被害人,只說對方在河邊看到自己時,出言挑逗,他這才動了念頭。至於上吊自殺,完全跟自己沒關係;至於事後賠償也是因為他可憐烏納的寡母。

    與此同時,經過對周泰、錢森、張齊三人的審問,確認三人知情不報是真的,但是並未替李達出面辦理賠償,完全是年旺的攀扯誣告。

    當曹鵬得知情況後,被李達的無恥氣的七竅生煙,他怒火上湧,直接跑到電訊室,對著通話器那頭的三姓城治安警大聲道:“給我連夜審,不許他睡覺!我就不信他不招!”

    一天後,經過一番車輪戰式的連番審問,被熬的頭暈眼花的李達終於坦白,自己的確曾用布匹引誘烏納,不成之後惱羞成怒,再轉而強迫欲行不軌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