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隻熊貓 作品

第五百九十五章 夜宿車馬店

    乾隆時期民間禁不禁火槍?答案是也禁也不禁。從順治時代起,清廷對民間火器一直處於左右搖擺的態度。

    一方面,任何一個王朝都不會樂見民眾持有先進武器,老百姓的武裝越垃圾,官府的鎮壓成本就越低。這就好比火槍出現前,歷代官府都是禁弩、禁盔甲一樣。

    根據《大清律例》相關規定,凡民間私有人馬甲、傍牌、火筒、火炮、旗纛、號帶之類應禁軍器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呵呵,以上條例完全就是襲自《大明律》,一字不差。

    不過話又說回來,從古代的政府管理能力上講,徹底禁絕民間火器是無法實現的。所以在康熙四十八年的時候,針對兵部上奏永禁鳥槍的請求,康熙的答覆是,天下治理之道,關鍵是政事上的得失,跟火器沒關係。再說天下有誰能比吳三桂的火器多?火器不足恃,就這麼地吧!

    雖是這麼說,可到了雍正時期還是對火器做了明確規定,即槍長不能超過一尺五寸,每家只能有一杆。而且如需使用火器,必須呈報官府。一尺五寸長的火繩槍,充其量也就是個手銃,再加上官府對硫黃和硝石的嚴格管控,使得民間的火器很難對清廷統治構成威脅。

    清代火器大量進入民間恰恰是雍正、乾隆時期,之所以在一段時期要嚴格管控,主要是在福建、廣東的土客大規模械鬥中,火器的身影頻頻出現,甚至還動用了土炮。這尼瑪就太過了!

    事實上在乾隆中葉以後的華北地區,嚴禁民人持有火器、硝磺的律法幾成空文,兩米長的鳥槍很普遍,一次買二三十斤硫黃硝石的例子也有。在地方官員那裡,只要別惹出大簍子,都是睜隻眼閉隻眼。

    另外一個有趣的事就是,別看華北地區民間的火槍很多,但是在盜匪團伙和反清起事的過程裡,火器用的卻不多。要知道兩米長的火繩槍從準備到擊發需要很多步驟,熟鐵打造的槍管又死沉,還不如刀槍好上手,抄刀子直接砍多帶勁啊!看書喇

    到了乾隆四十二年的時候,時任山東巡撫國泰有鑑於清水教作亂時綠營戰鬥力低下的問題,曾上奏讓所屬民壯操練鳥槍,大有“藏兵於民”之勢。而乾隆則對此嚴詞訓斥,並密諭各省督撫,其理由是:

    “......況火藥所關甚巨,亦未便散給人役。若概使演習鳥槍,並令熟練進步連環之法,於戢暴防奸之事,並無裨益。況各省訓練純熟火器者多人,則又不可不豫防其弊。即如前年山東逆匪王倫滋擾一案,幸若輩烏合之眾,不善施放槍炮,所以一舉殄平。此其驗也......其各州縣、既有額設民壯,自當嚴飭有司,盡心訓練,操演尋常技藝,與兵丁等同資捍禦,以收實效。其鳥槍一項。不必演習。”

    乾隆的意思是,得虧清水教是一幫烏合之眾,不善槍炮,這才能迅速平定。要照國泰的想法,以後的逆匪搞不好都是火槍大炮齊上陣,朝廷還玩p啊......

    文登縣城被打下來後,於順帶著一個手下踏上了前往寧海州的偵察之旅。兩人一過了湯泉鎮,便感覺官道上的氣氛跟往常明顯不相同。

    單身行路的一個都看不見,像他們這樣兩人結伴的都沒幾對,路上的人少則十幾個人一夥,多則百十人一群,不管是家丁還是長隨都是綁腿短打,帶著刀槍、土銃,夾護著騾車,橫眉瞪眼,氣勢洶洶,匆匆往西走。於順想借著問路攀談幾句,誰知那些人都跟防賊似的死盯著他翻白眼,一副只要口風不對,就準備抄傢伙大打出手的模樣。

    沿途的山溝、河邊的村落裡都像是人死絕了一樣肅殺蕭索,平日在村口玩耍的小孩兒也都不見,家家戶戶都是緊閉屋門,連雞叫聲都聽不到。偶爾響起幾聲狗叫,很快就沒了動靜。

    於順和同伴好不容易看見有出門打水的老人,說話間也都是吞吞吐吐、含含糊糊。有的說文登城被北海賊殺的乾乾淨淨,雞犬不留;也有人說寧海州的縣太爺跑了,福山縣滿城老百姓也都跑了;還說什麼北海賊來膠東就是抓人的,以後都要送到極北之地賣給紅毛鬼......如此種種謠諑紛紛。

    由於擔心官道上會有人稽查,於順便和同伴走了昆嵛山的南麓,然後尋著金水河的方向再向北。走到距離寧海州還有五十里時,就見不遠處一個村子影影綽綽的橫亙在前,狼牙嵯峨,怪石亂木。兩人走了一天也都累了,便決定進村休息一晚。

    村子就在金水河邊,依著山勢水勢從南往北就是一條街。可讓於順二人覺得奇怪的是,他們這一路走來,沿途各村各鎮都是冷街空巷的死氣沉沉,那些村民和人說不上三句話就成了悶嘴葫蘆,一個個都跟防賊似的躲著。

    可這村子看上去卻是一派安寧祥和,南北街上賣雜貨的、竹木作坊、布店、飯鋪、客棧、酒肆全都開著門做生意。街上人雖然不多,可來來往往的很多都是一身長袍馬褂的體面人;除此之外還有牽著牲口的老人、帶孩子的女人……甚至在東山坡上遙遙可見牧羊人舉鞭吆喝,河灘上也有三三兩兩的婦女在用木  棒槌洗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