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統大汗阿里不鴿 作品

第三百九十八章 並不遙遠的中世紀

  這件事,可以看做當時人們想法的典型例子。像杜預的注經,也是受這種風潮的影響,進而把它提煉到理論的高度。

  但這顯然不是什麼好事。

  按照晉人自己的理解,都能發現其中的問題。他們自己都知道,只認母親不認父親,是禽獸的行為;過於抬舉母親的地位,意味著已經開始向禽獸的方向滑落了。

  這固然比禽獸不如好一點,但好的也有限。如果是那種原始愚昧的蠻族,倒是好理解。但對於擁有過輝煌成果的塞里斯文明來說,這顯然就是一種倒退。

  而魏晉之後,這種倒退的影響也沒有消失,還進一步地擴大,對成文法律產生了影響。

  古代塞里斯的法學家,對於殺母為父報仇的話題,同樣持迴避的態度。

  從漢朝的兩個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孔季彥雖然做出了系統的解釋,但解釋的結果卻引發了更大爭議,還不如不解釋。而漢武帝的政治敏感性,就比他高了很多,直接避開了話題中最困難的部分,就事論事,用各方都能滿意的手段迅速解決了問題。所以,後世的法典和書籍,普遍把漢武帝的判例當做標準。

  但到了南北朝的時候,有人發現了其他的漏洞,就是舉報的問題。

  按照當時的法律,父母犯罪,子女也不應該檢舉。比如父親殺死母親,子女檢舉的話,父親必死無疑,等於間接殺死了父親。這就和孝道衝突了,因此需要禁止。如果母親殺死父親,也是同理。

  這個規定,同樣是從頭到尾就充滿了矛盾。

  首先,家族和國家衝突的時候怎麼辦,聽誰的?父母犯罪是否檢舉,說白了就是這個原因。

  如果檢舉,是對雙親不利,是不孝;但不檢舉,就是縱容別人破壞法律,而法律背後是朝廷的整體利益,也是皇帝的權威所在。不檢舉的話,就是不忠、不敬,同樣也是個大問題。

  其中的原因,當然也並不難理解。

  郭康還記得,有次,史惠貞找狄奧多拉抱怨,說為什麼家族的長輩有這麼大的權力。狄奧多拉認為郭康最瞭解這些問題,就讓她找郭康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