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吾不禁夜 作品

第1776章 地獄皇后(四十七)

    有一部電影名叫《拯救大兵瑞恩》,有一個名叫詹姆斯·瑞恩是家中四兄弟的老末,他的三名兄長皆已於兩週內陸續在各地戰死,美國作戰總指揮部的將領在得知該消息之後,為了不讓這位不幸的母親再承受喪子之痛,決定派一支特別小分隊,將她僅存的兒子安全地救出戰區。

    該拯救小組的任務就落在了剛剛完成奧馬哈海岸登陸任務的約翰·米勒上尉和他的小隊身上。這些士兵很不理解,為什麼要那麼多人在危險又廣闊的歐洲戰場上找一個人?準確得說是一個和他們一樣的陸軍。

    為什麼麗茲酒店的員工要救盟軍飛行員呢?因為培養他們的成本和培養一個陸軍的成本不一樣,同樣要培養一個哈佛畢業生的成本也很高,從這樣看的話,為了保護哈佛畢業生,低學歷低成本的陸軍付出自己的性命是理所當然的不是麼?

    首先“聰明人”要明白一點,無論是美國警察還是政府,都沒有義務保護公民免受犯罪分子侵害,公民受到侵犯也無權要求警察和政府承擔責任,除非原告和警察、政府之間存在特殊關係。也就是說美國警察哪怕看到你即將被犯罪分子一槍爆頭了,他們和你非親非故,沒有保護你的責任,他們會拿著槍站得遠遠的,嘗試著和犯罪分子談判,讓他放下武器,如果你很不幸被爆頭了,他們出於人道主義會把你送到醫院去,前提是你還有救的話。

    有一個流浪漢就是這樣的,他原本在家睡覺,聽到樓下有動靜去查看,結果竊賊跑到了他的身後,一槍命中了他的頭,鄰居聽到槍聲報了警。

    警察來了之後發現他還有呼吸就把他送到了醫院,他僥倖活了下來,可子彈卻留在了他的大腦裡,他失去了工作能力,同時他還要承擔鉅額醫療費用,於是他只好把房子賣了償還債務,女友也與他分了手,而他自始自終都沒有看到那個開槍的竊賊是誰,他的遭遇堪比肖申克的救贖裡的男主角,只是電影裡的銀行家被關在了監獄裡,而他則流落街頭,成了一個無家可歸者。又因為他的帳篷有礙市容市貌,鄰居報警讓警察將他們撤走,於是他只好向公益律師求助。

    這時地方法院給了他解釋,警務是政府向整個社會提供的一項服務,用以維護平靜、安全和秩序,政府只為“全體公眾”這一整體提供警務,不向社會單個成員承擔這項義務。要趕走他們這些流浪漢的是社區居民,所以警察必須執法,然後他退而求其次,希望公益律師幫他爭取,就算他要被驅趕,至少警察要把他的家當還給他。

    有一顆子彈在他的大腦裡,他必須吃醫生開的止痛藥,英文裡,drug這個詞有兩個意思,警察還給他那堆破爛的時候把“藥”沒收了。

    這種藥名為奧施康定,裡面含有阿片成分,必須整片吞服,不得掰開、咀嚼或研磨。如果掰開、嚼碎或研磨藥片,會導致羥考酮的快速釋放與潛在致死量的吸收。它的售價非常昂貴,一瓶每粒含10毫克劑量的藥片,批發價將近100美元。如果是每粒80毫克的最高劑量藥片,每瓶則要六七百美元。

    儘管這麼貴這個藥還是非常暢銷,問世以來一直雄踞銷量榜榜首,每年銷售額幾十億美元。當時市面上其他的止痛藥,只能維持8小時、乃至4小時的藥效,病人每天要服藥3次、6次,不堪其擾。12小時藥效對於病人來說是福音,意味著再也不會在半夜止痛藥失效時被痛醒,可以一覺安穩地睡到天亮。

    正是因為考慮到這種危險的成癮性,在奧施康定上市前美國的醫生都把尼古丁類止痛藥看成是洪水猛獸,一般只給長期癌症病人或者已經病入膏肓到了生命晚期的病人使用。

    但流浪漢的情況非常特殊,當時製藥公司的公關團隊將“疼痛”賦予了情感意義,止痛不應該只是癌症病人的特權,更應該是所有疼痛病人的天賦人權,潘多拉的魔盒就這樣悄悄地打開,1996年全美國醫生開出的奧施康定處方還只有30萬張,到了2001年已經漲了20倍達到了600多萬張。

    奧施康定之所以被認為是神藥就是因為12小時藥效,如果沒有這一點,那它和普通的止痛藥就沒有任何區別。

    為了維繫神藥的形象,製藥公司要求全美所有醫生,一定要堅持讓病人按照12小時一次的頻率服藥,絕對不允許病人自行縮短用藥間隔時間。

    可人們很快就發現藥效維持不到12小時,一是病人產生了耐藥性,一個是因為虛假宣傳,於是製藥公司要求醫生加大劑量。有的銷售代表甚至私下提醒醫生,可以告訴病人每次的服藥劑量沒有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