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吾不禁夜 作品

第3151章 野蠻的正義(二)

阿伽門農率領希臘聯軍出發時,為了獲得順風,曾獻祭了自己的女兒。

但是狩獵女神於心不忍,用一頭鹿代替了少女。dike代表的是模仿神的制度的世俗法律,而忒彌斯則是神的制度,雖然少女沒有死,可是復仇女神還是認定了這樁罪行,因為被獻祭的女孩不僅僅是阿伽門農的女兒,也是他妻子的女兒,在復仇女神眼中血親復仇是成立的,儘管英雄們都默許了阿伽門農的行為。

人們在處理日常事務中常遇到兩難的處境,行為者有兩個選項,每一個選項都有各自的依據,但行為者又不可能同時去實行,狩獵女神幫阿伽門農排除掉了一個選項,消除了衝突。

但是復仇女神不關心衝突本身,她只關心“結果”。

與邊沁的功利主義很像的是結果主義,它為道德衝突提供了一個解決原則,即行為的後果為評價正確的唯一因素,如果一個行為比另一個行為產生更好的後果,那麼行為者就該去實行前一行為。

阿伽門農祈風是對大多數希臘聯軍有利的,卻對特洛伊人是不利的,如果沒有風,那麼希臘人就不會乘風而來了。

由於不同群體之間存在利益衝突,也就不存在一個可以獲得的、可適用於所有善的標準,它們也是不可能被公度的。與之對應,人類的惡也不可比較、公度,在衝突處境中“較小的惡”並非“較大的惡”的唯一替代,如果阿伽門農選擇不獻祭自己的女兒,他的行為會被如何認定呢?

格林德沃和鄧布利多都喜歡將“更大的利益”掛在嘴邊,為了“greatergood”,行為人本身的利益被忽略了。

行為者對被救助對象有救助義務,但超出這個限度就不負有救助義務,如果行為者在超出限度的情況下仍然選擇救助別人,他就不是在履行義務,而是分外善行。

有時後果主義者會抹殺這個區分,因為在他們看來,某個行為能產生更好的後果,即使這個行為屬於分外善行,那麼行為人就有履行這一分外善行的義務,對行為者施加嚴苛的要求,將“可以不”的某個行為要求“應當”實行。

比如子貢贖人的故事,魯國出了法律,只要把人贖回來就給補償和獎勵,子貢則拒絕了國家的補償。無償做好事當然比有償做好事更好,大愛無疆不是該提倡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