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宇寧 作品

第22章 不得翻唱

 黎小田聽完這兩首歌感慨道:“這兩首歌在我聽過的所有粵語歌裡可以排進前5,甚至就可以排在第一第二。未來幾十年都是經典。無論詞曲都好,季生大才,真是佩服。”。

 作為香江z好的音樂創作人之一的黎主持人這些話倒真是發自內心的。40多年後這兩首歌仍然是永遠的經典。

 黎小田又說:“版權不可轉讓我理解,但為什麼授權須要書面的呢?”。對於鳳凰唱片的第1個特點,他倒是不置可否。

 “我們唱片公司發行的所有磁帶上都會有

 本磁帶所有音樂作品。未經權利人書面授權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包括但不限於發行,翻唱,重新填詞編曲,改編,表演,在影視廣播中進行實質性使用等)。

 也就是說沒有我的簽字,任何人都無權使用。這裡面重點就是翻唱。

 之所以這樣,就是我要堅持原創。我發現現在有一種風氣就是港人更願意翻唱,比如翻唱rB的歌曲,不願意辛苦進行原創。更願意去掙快錢。我覺得這是在搞娛樂,而不是在搞音樂。是一種急功近利,唯利是圖的表現。

 一個沒有原創的音樂市場是沒有任何前途的。我聽說rB對於香江翻唱他們的歌曲沒有障礙,甚至可以先去翻唱後給錢。當港人沒有原創,香江的音樂市場就會成為rB的附庸。

 我覺得我們更應該努力的去進行原創,包括黎先生你都是優秀的音樂創作人。電視廣播也應當支持原創。減少翻唱的作品出現在電視和廣播上。”。

 電視機前的很多人聽了這一句話,有漠然的,有憤怒的,有欣賞的,也有失望的。

 Beyond樂隊1992年離開打拼了10年的香江,去到rb發展。原因就是黃家駒的那句話:香江沒有樂壇,只有娛樂圈。

 彼時的香江樂壇奉行的是拿來主義,音樂產業蓬勃發展,一撈全是錢,原創跟不上,只能大量購買翻唱版權。

 而且改編人家的作品不容易翻車,但凡拿過來改編的,都是旋律特別棒的,經過了市場考驗的,省時省力還省錢,這個道理很簡單,就跟現在的國產劇喜歡改編一樣。而且rb人做生意很有一套,經紀人陳淑芬說,選中的曲子可以先拿去改編,不用預先付錢,唱片賣出後再付錢也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