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60一 作品

第317章 “1+N”政策體系出爐: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強化退市監管

 資本市場迎來了“1+n”政策體系,這一系列政策的出臺,旨在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其中,“1”指的是國務院印發的資本市場新“國九條”,而“n”則是配套政策文件,包括證監會出臺的《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等4項政策文件,並在今日對6項具體制度規則公開徵求意見,滬深北三大交易所也發佈了一批自律規則同步徵求意見。 

 在執行層面,滬深交易所在同日發制定修訂了相關配套業務規則,深交所就6項業務規則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包括:《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規則》《上市審核委員會和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管理辦法》《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8號——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上交所則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徵求意見)》7項業務公開徵求意見。 

 這些政策的出臺,將對資本市場產生深遠的影響。下面,我們將從六個方面對這些政策進行詳細解讀。 

 一、上市門檻有變化,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均有微調 

 監管微微,目前主板、創業板、科創板等上市條件存在不適應性,主要是財務指標偏低,部分申報企業利潤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偏弱,上市後業績容易出現較大波動等問題,因此,交易所做出修改: 

 一是修改主板上市條件,增強穩定回報能力。例如,主要是將第一套上市標準的最近三年累計淨利潤指標由1.5億元提高至2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指標由6000萬元提高至1億元,最近三年累計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指標由1億元提升至2億元,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指標由10億元提升至15億元等。 

 二是修改創業板上市條件,突出抗風險能力和成長性。新修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適度提高創業板淨利潤指標,將最近兩年淨利潤指標由5000萬元提高至1億元,並新增最近一年淨利潤不低於6000萬元的要求等。 

 值得關注的是,上交所和北交所方面,對科創板和北交所企業的財務條件維持不變,但對科創板企業的科創屬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時創新型企業保留了包容性。 

 交易所修訂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規則》中主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實施重組上市條件,進一步加大重組上市監管力度,削減“殼資源”價值。 

 關於過渡期安排,均在規則發佈之日起實施,已通過上市委審議的適用於修訂前的上市條件。 

 二、ipo過程中強化現場督導,提升併購重組質效 

 結合發行上市審核實踐,對《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規則》進行了修訂完善,從審核機制、流程上加強保障,進一步壓緊壓實各方責任。 

 壓緊發行人及“關鍵少數”責任上,重點是嚴格申報間隔期要求,在原規定的1年內2次不予受理等情形基礎上,新增“一查即撤”“一督即撤”,可能存在“帶病闖關”企業的申報間隔期規定。 

 在強化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上,明確要求中介機構充分運用資金流水核查、客戶供應商穿透核查、現場核驗等方式,確保財務數據符合真實經營情況。更為重要的是,強化中介機構監管,增加中介機構組織、指使、配合發行人從事違規行為的處分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