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馬踏明月 作品

第435章 論治(二)

 老幼殘疾著減刑,上至耄耋之年、下至黃口小兒不加刑。

 除此之外,一議親,二議故,三議賢,四議能,五議功,六議貴,七議勤,八議賓,此八類大罪必議、小罪必赦,若犯流以下罪,依律減一等處刑。犯十惡者,不用此律。

 指皇太子妃大功以上親,八議者期親以上親屬和五品以上官員,犯死罪者上請皇帝裁決;犯流罪以下,例減一等。“犯十惡,反逆緣坐,殺人,監守內奸、盜,略人,受財枉法者,不用此律。

 七品以上官員,上請者之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孫等。犯流罪以下,例減一等。

 諸應議、請、減及九品以上之官,若官品得減者之祖父母、父母、妻、子孫,犯流罪以下,聽贖。”判處加役流等重刑者不用此律。

 另外,可以官職抵當徒罪。

 諸化外人同類相犯者,各依本俗法;異類相犯者,以法律論”

 章義對一旁的中書舍人說道:“記錄在案,整理好後交到刑部,讓他們儘快擬定。”

 “諾!”

 隨後,章義說道:“除了吏治與律法,還有民生,各州現以開始實行均田,獎勵墾荒,此外,我們還應減輕徭役。”

 裴徹道:“此前戰事力役徵發較多,對農事有所影響。”

 章義道:“此前渝州、京州頒佈的勞役每年只需二十天就很好,就照此在各州推行。”

 裴徹拱手:“諾!”

 說完這些後,章義將目光轉向了一直沒有說話的王玄素。

 “王玄素!”

 “臣在。”

 “說了這麼多,就只有你一言不發。”

 王玄素拱手說道:“裴相、李中書令、張侍中都已經將該說的說過了,臣沒有什麼好說的,至於編練士卒,整頓器械,此前便有定數,臣只需順勢而為,到時只要陛下將目標交給臣便可。”